一大早,
建築材料公司經理魏權就從銀行裡取了十萬元。
今天他和客戶約好,
簽訂一份購銷合同,
得付定金的。
魏權的建築材料公司是個民營企業。
私人的企業不比人家國營或者集體的,
沒有那麼的部門,
也沒有那麼的規章道道,
更沒有上下班時間。
他是經理,
採購,
會計,
出納一身挑,
哪裡需要到哪裡。
所以今天雖然是國慶長假,
他也顧不得休息,
還得和客戶去談生意。
魏權從銀行出來,
和客戶電話聯繫了一下,
得知人家早到約會地點等候了,
就告知他馬上搭出租過去。
這時,
恰好一輛計程車開了過來,
魏權連忙一招手,
車子嘎吱一聲停住了。
魏權拉開車門跳了上去,
剛坐定。
司機問道:“去哪裡?”魏權不假思索的說:“時光倒流商務會所。
”司機讓魏權關好車門,
然後發動車子,
向前駛去。
計程車穿行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
紅燈停,
綠燈行,
一會兒左彎,
一會兒右拐,
不知是現在的車輛過多還是正值高峰期,
車堵的厲害。
不一會就得停下來等候。
魏權不停的看時間,
生怕耽擱的時間長了讓客戶著急。
對做生意的人來說,
時間就是金錢,
信譽就是財富。
於是,
他不停的催司機把車開快點。
司機見他如此,
有點不滿意,
但又無可奈何,
就開玩笑的說:“再快咱也不能從人家的頭上飛過去嗎?你著什麼急,
安全第一嘛。
”魏權見說了沒用,
儘管心急如火燎,
也就不再吭聲了。
就這樣,
車子開開停停,
停停開開,
好不容易開了半個小時才到了商務會館的門口。
司機停好車。
魏權掏出錢給司機,
司機接過錢說:“不夠,
還得一元。
”魏權感到驚訝,
他明明是按計價器上顯示的金額付的,
司機為啥說不夠呢.?司機見魏權不明白,
就解釋說:“今天是假期,
得加錢的。
”“什麼?假期就漲價。
”魏權想不通,
他有點憤憤不平的說到:“就是節假日,
計程車那就漲價的道理?”司機不以為然笑了笑說:“這有啥大驚小怪的。
節假日人家都休息哩,
我們卻為倆個錢辛苦的跑車,
你說說,
不為多掙幾個,
這加班加點的是沒船拽了?”“那也不能隨便漲價嘛?”“這也算漲價?不就是一元錢嗎。
國家明文規定節假日加班要給三倍的工資哩,
我才多要了一元錢麼。
”這簡直就是強詞奪理,
魏權氣得臉都青了。
他沖著司機吼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別說一元錢就是一分錢也不行,
這明明是侵犯消費者利益。
如果你真的硬要這一元錢,
我就要到消協去告你。
”大概是聽魏權要去告,
還是自知理虧,
司機的口氣一下子軟了下來。
他看看魏權怒氣衝衝的樣子,
小聲嘰咕道:“不就是一元錢嘛,
沒有就算了,
何必發這麼大的火?”魏權鼻子哼了一下,
鄙視的說道;“沒見過你們這些黑心司機,
還有這樣乘人之危的眛著良心賺錢的?”說完,
掀開車門下了車,
然後砰地一聲把車門一甩,
頭也不回的走了。
“看你衣帽整齊,
冠冕堂皇的樣子像個大款,
沒想到還這麼摳門。
真是個大吝嗇鬼。
”計程車司機望著魏權遠去的背影,
搖搖頭,
把車開走了。
魏權進了會所,
見到客戶王經理,
連忙握住他的手道歉:“對不起,
路上堵車,
讓你們久等了。
”“沒事沒事。
”王經理很客氣,
一邊讓座,
一邊倒茶。
兩人寒暄了一陣,
王經理說:“咱們都是忙人,
閒話少敘,
言歸正傳。
魏經理,
你把協議取出來咱們簽好了。
”魏權見王經理是個爽快人,
就點頭同意。
當他按已往習慣取公事包時,
一下子楞住了。
因為他發現裝協議的公事包不見了。
“是不是走的急,
放在在辦公室裡了。
”王經理提醒魏權。
“不會的,
我走時帶著的,
裡邊還有剛從銀行取出的十萬元現金呢。
”“啊——”王經理聽魏權這麼一說,
嚇的一聲驚叫。
不過他很快緩過神來,
安慰魏權:“你仔細想想,
好好回憶回憶,
看丟在那裡了。
”“丟哪兒了?”魏權想了想,
想起剛才和計程車司機光顧了為那一元錢的車費吵架,
下車時忘了拿,
一定是把包丟車上了。
這真是忙和尚念不下好經。
看來今天這生意談不成了,
他連忙向王經理道歉:“實在對不起,
由於我一時大意,
白白耽誤你的時間了。
”“這有什麼。
來日方長,
咱們以後再說,
你還是找你的包要緊。
”和王經理分手後,
魏權出了會所的門一看,
這計程車早就跑的無終無影了,
上那兒找去?希望只有一條,
就是那個司機拾金不昧把包送回來。
故事講到這兒,
大家會想到結局了,
就是後來那位司機很快把錢送了回來。
魏權當面道謝,
登報表揚這位好司機的高尚品德,
號召大家向他學習。
然事實並非如此,
如果這樣就太沒意思了。魏權丟了包,起初,他也和大家的想法是一樣的。就在商務會所的門口等,等那個司機來還包。一兩個小時過去了,沒見到司機的影子。他足足在原地等了多半天,還是沒見活雷鋒的出現,這才真的慌了神。說句實話,魏權丟得不單單是個包,要知道裡邊還有十萬現金哪。十萬元不是個小數目,就是開上一年出租也未必能賺的到這些錢的。如今這社會,誰不見錢眼開?何況又不是偷的搶的,不要白不要,白要誰不要?然這十萬元對魏權來說也不是天下掉下來的,說不要就不要了?可讓他感到為難的是這全市的計程車有上千輛,他曾坐過的是那輛呢?不過,作為做生意的魏權,畢竟在生意場上摸爬滾打有些年頭了。通過明查暗訪,不幾天,就搞清了那天他乘坐的計程車是好運出租公司的。於是,他以侵害消費者權益為由,一紙訴狀把好運出租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對這起案子非常重視,很快立了案,並決定擇日公開開庭審理。開庭的這天,魏權和好運公司的法律顧問在法庭上唇槍舌戰,各執一詞,莫衷一是。魏權說:“十月二日早十時許,我搭好運公司的計程車由工商銀行去時光倒流商務會所,下車時因走的匆忙,把公事包丟在了車上。可是司機卻沒有讓物歸原主。這分明是非法侵佔他人財物,損害消費者利益,好運公司應承擔賠付責任。”好運公司方辯解道:“魏先生既然認為是我公司的計程車,就得提供這輛車的車牌和司機的證據,不然,何以證明是我公司的車?”魏權說:“有會所的監控錄影可以證明.”原來魏權事後查了時光倒流商務會所門口的監控錄影。於是,法官就當場播放了魏權提供的那天的錄影資料。從錄影上看,魏權從一輛計程車上下來匆匆忙忙的進了會所的大門,兩手空空,沒有任何東西。從車門處能夠清楚的看到好運出租公司的字樣。看完錄影,魏權問:“這不是你們公司的車嗎?”好運公司的法律顧問卻說:“這能說明什麼呢?當然我承認這輛車是我們公司的。可是我們的又能咋樣呢?這只能說明你坐過車而已。不過,我們對你丟失了貴重物品深感同情,但同情不等於我們就有賠付的責任。除非你能提供出車牌號我們才好協助你調查。”魏權覺得人家說的有點道理,就要求把錄影重放一次,希望能看清車牌號。然而,在場的人反復把錄影看了幾遍也看不清車牌號。原因很簡單:由於車是停在馬路邊,車的側面對著攝像頭,司機又沒下車,無論如何也看不清車牌號和司機的面孔。魏權有點後悔,後悔自己沒有記住車牌。但他有點不甘心的說:“不管咋說,這車就是你們公司的。”好運公司的人見魏權認死理,就開導起他來:“魏經理,不是我說哩,你就是知道車牌號和司機也不一定能說明問題。”魏權大瞪兩眼,不解的望著對方。公司顧問繼續勸解釋道:“你說把公事包丟車上了這只是一面之詞,誰知你是不是丟在其他地方了?這些都是要有確鑿的證據來說話,而不是想當然。再說,退一萬步講,就是你真的丟在車上了。司機拾了不還,咱們只能說他不道德還能咋樣?”聽人家這樣一分析,魏權的心一下子涼了半截子。心想這還有啥說的,只有自認倒楣了。最終,法院以證據不足,判魏權敗訴。好運計程車公司不承擔賠付連帶責任。魏權丟了錢,又輸了官司。這在外人看來有點得不償失,如此鬧得滿城風雨,有失臉面。好在魏權是經過大風大浪的人,對輸官司也是司空見慣的事,也就沒往心上去,時間一長,慢慢的把這事也就淡忘了。幾個月過去了。這天,魏權剛從上海出差回來。老婆就給他說了一個不好的消息:法院通知他來一趟。這又是出什麼事了?魏權沒想到今年這麼倒楣的,生意受挫,丟了十萬,又輸了官司,現在法院又傳。為什麼這事一個接一個?這不是正應了人常說的一句話:人倒楣了,喝口涼水都參牙嗎?魏權有點無所適從了,他有點想不通。想不通歸想不通,法院傳還是得去的。第二天,魏權就去了法院。當魏權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趕到法院。法官告訴了他一個好消息:“魏經理,恭喜你,你的公事包找到了。”“什麼?我的包找到了。那十萬元呢?”魏權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急切的打聽錢的下落。“當然一分不少了。”一聽錢分文不少,魏權又驚又喜,忙問法官是如何找到的。“不是找到的,是人家送來的。”接著法官給魏權講起了送包的經過來。法官告訴魏權:“昨天下午,我值班。辦公室來了一個年輕人,年齡大約在三十五六。他一進門就對我說:‘麻煩你把這個包轉交給不久前在這兒打過官司的魏權經理。’我忙問他叫啥名字,以便好聯繫。可他說名字就不必問了,這裡邊有的,說著就把這封信交給我後就出門走了。我攔也沒攔住。”魏權接過法官遞過來的信,迫不及待的拆開看了起來。只見上面這樣寫道:魏經理:請你原諒我給你帶來的麻煩和不安。說句實話,那天我發現你的包丟在我的車上,本想就馬上給你送回去,可一想起你那當時對我的態度,我就動了惻隱之心,甚至有點幸災樂禍。心裡還暗暗高興,不就是為一元錢嘛,這不,老天有眼,正所謂因小失大嘛。所以,就沒把包送回去。但當我再想送的時候,卻不知你的下落了。不是我想獨吞這筆錢,你說的對,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後來聽我公司的人為這事打官司,我才知道你的名字。但我對你的做法不滿意。自己不小心,犯了錯,還要把責任推到別人頭上。於是就暫時打消了送還包的念頭,心想任你折騰去,你就是查出來又能把我咋樣?不過,這幾個月來,我為這筆錢鬧得寢食難安。思前想後,覺得我們做人還是地道的好,金錢為身外之物,一個人要有做人的良心。於是,再不能猶豫了,還是決定把包送還給你,請你查收。好了,以後我會接受你的批評。一定做到不是自己的一分也不會要的。可我還是得提醒你,以後千萬要小心別大意,更不能因小失大。不就是只為一元錢的事嘛。希望你能原諒我為一元錢給你帶來的不便和不快。 一個良心未泯的計程車司機魏權讀完信,又看看那失而復得裝有十萬元的公事包,百感交集,思緒萬千,他喃喃自語道:“不就是只為一元錢的車費麼。”
如果這樣就太沒意思了。魏權丟了包,起初,他也和大家的想法是一樣的。就在商務會所的門口等,等那個司機來還包。一兩個小時過去了,沒見到司機的影子。他足足在原地等了多半天,還是沒見活雷鋒的出現,這才真的慌了神。說句實話,魏權丟得不單單是個包,要知道裡邊還有十萬現金哪。十萬元不是個小數目,就是開上一年出租也未必能賺的到這些錢的。如今這社會,誰不見錢眼開?何況又不是偷的搶的,不要白不要,白要誰不要?然這十萬元對魏權來說也不是天下掉下來的,說不要就不要了?可讓他感到為難的是這全市的計程車有上千輛,他曾坐過的是那輛呢?不過,作為做生意的魏權,畢竟在生意場上摸爬滾打有些年頭了。通過明查暗訪,不幾天,就搞清了那天他乘坐的計程車是好運出租公司的。於是,他以侵害消費者權益為由,一紙訴狀把好運出租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對這起案子非常重視,很快立了案,並決定擇日公開開庭審理。開庭的這天,魏權和好運公司的法律顧問在法庭上唇槍舌戰,各執一詞,莫衷一是。魏權說:“十月二日早十時許,我搭好運公司的計程車由工商銀行去時光倒流商務會所,下車時因走的匆忙,把公事包丟在了車上。可是司機卻沒有讓物歸原主。這分明是非法侵佔他人財物,損害消費者利益,好運公司應承擔賠付責任。”好運公司方辯解道:“魏先生既然認為是我公司的計程車,就得提供這輛車的車牌和司機的證據,不然,何以證明是我公司的車?”魏權說:“有會所的監控錄影可以證明.”原來魏權事後查了時光倒流商務會所門口的監控錄影。於是,法官就當場播放了魏權提供的那天的錄影資料。從錄影上看,魏權從一輛計程車上下來匆匆忙忙的進了會所的大門,兩手空空,沒有任何東西。從車門處能夠清楚的看到好運出租公司的字樣。看完錄影,魏權問:“這不是你們公司的車嗎?”好運公司的法律顧問卻說:“這能說明什麼呢?當然我承認這輛車是我們公司的。可是我們的又能咋樣呢?這只能說明你坐過車而已。不過,我們對你丟失了貴重物品深感同情,但同情不等於我們就有賠付的責任。除非你能提供出車牌號我們才好協助你調查。”魏權覺得人家說的有點道理,就要求把錄影重放一次,希望能看清車牌號。然而,在場的人反復把錄影看了幾遍也看不清車牌號。原因很簡單:由於車是停在馬路邊,車的側面對著攝像頭,司機又沒下車,無論如何也看不清車牌號和司機的面孔。魏權有點後悔,後悔自己沒有記住車牌。但他有點不甘心的說:“不管咋說,這車就是你們公司的。”好運公司的人見魏權認死理,就開導起他來:“魏經理,不是我說哩,你就是知道車牌號和司機也不一定能說明問題。”魏權大瞪兩眼,不解的望著對方。公司顧問繼續勸解釋道:“你說把公事包丟車上了這只是一面之詞,誰知你是不是丟在其他地方了?這些都是要有確鑿的證據來說話,而不是想當然。再說,退一萬步講,就是你真的丟在車上了。司機拾了不還,咱們只能說他不道德還能咋樣?”聽人家這樣一分析,魏權的心一下子涼了半截子。心想這還有啥說的,只有自認倒楣了。最終,法院以證據不足,判魏權敗訴。好運計程車公司不承擔賠付連帶責任。魏權丟了錢,又輸了官司。這在外人看來有點得不償失,如此鬧得滿城風雨,有失臉面。好在魏權是經過大風大浪的人,對輸官司也是司空見慣的事,也就沒往心上去,時間一長,慢慢的把這事也就淡忘了。幾個月過去了。這天,魏權剛從上海出差回來。老婆就給他說了一個不好的消息:法院通知他來一趟。這又是出什麼事了?魏權沒想到今年這麼倒楣的,生意受挫,丟了十萬,又輸了官司,現在法院又傳。為什麼這事一個接一個?這不是正應了人常說的一句話:人倒楣了,喝口涼水都參牙嗎?魏權有點無所適從了,他有點想不通。想不通歸想不通,法院傳還是得去的。第二天,魏權就去了法院。當魏權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趕到法院。法官告訴了他一個好消息:“魏經理,恭喜你,你的公事包找到了。”“什麼?我的包找到了。那十萬元呢?”魏權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急切的打聽錢的下落。“當然一分不少了。”一聽錢分文不少,魏權又驚又喜,忙問法官是如何找到的。“不是找到的,是人家送來的。”接著法官給魏權講起了送包的經過來。法官告訴魏權:“昨天下午,我值班。辦公室來了一個年輕人,年齡大約在三十五六。他一進門就對我說:‘麻煩你把這個包轉交給不久前在這兒打過官司的魏權經理。’我忙問他叫啥名字,以便好聯繫。可他說名字就不必問了,這裡邊有的,說著就把這封信交給我後就出門走了。我攔也沒攔住。”魏權接過法官遞過來的信,迫不及待的拆開看了起來。只見上面這樣寫道:魏經理:請你原諒我給你帶來的麻煩和不安。說句實話,那天我發現你的包丟在我的車上,本想就馬上給你送回去,可一想起你那當時對我的態度,我就動了惻隱之心,甚至有點幸災樂禍。心裡還暗暗高興,不就是為一元錢嘛,這不,老天有眼,正所謂因小失大嘛。所以,就沒把包送回去。但當我再想送的時候,卻不知你的下落了。不是我想獨吞這筆錢,你說的對,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後來聽我公司的人為這事打官司,我才知道你的名字。但我對你的做法不滿意。自己不小心,犯了錯,還要把責任推到別人頭上。於是就暫時打消了送還包的念頭,心想任你折騰去,你就是查出來又能把我咋樣?不過,這幾個月來,我為這筆錢鬧得寢食難安。思前想後,覺得我們做人還是地道的好,金錢為身外之物,一個人要有做人的良心。於是,再不能猶豫了,還是決定把包送還給你,請你查收。好了,以後我會接受你的批評。一定做到不是自己的一分也不會要的。可我還是得提醒你,以後千萬要小心別大意,更不能因小失大。不就是只為一元錢的事嘛。希望你能原諒我為一元錢給你帶來的不便和不快。 一個良心未泯的計程車司機魏權讀完信,又看看那失而復得裝有十萬元的公事包,百感交集,思緒萬千,他喃喃自語道:“不就是只為一元錢的車費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