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是要吃人!”面對記者, 41歲的臨安人何華憤憤不平。
曾經, 何華是周圍人眼裡的“小富婆”, 她有著一間營業房、一家服裝店, 還有即將拆遷分配到手的500多萬的安置房,
“2016年8月, 我需要一筆周轉的資金, 期限是10天。 經過仲介介紹, 我認識了一個寄賣行的朱老闆。 借3萬元, 但是10天利息要8000元。 我就想這8000元我也拿得出來的, 只是周轉一下, 總比欠人情問別人借好, 於是就答應了。 ”
何華就這樣和朱老闆簽了借款合同。 其中, 保證金是本金的20%, 逾期每天違約金為20%, 加上10天利息(8000元)、仲介費、家訪費等費用, 一共借款金額為5萬元。 然而, 借條上所寫的金額卻並不是5萬元而是8萬元。 何華對此表示疑惑, 但朱老闆說這是“行規”, 且告知何華在10天內能還錢, 只要還實際的借款數就可以了。
於是,
“為了償還違約金, 我又先後向朱老闆借了7萬元、13萬元, 借款合同按照行規寫了25萬元。
但這些錢只夠支付利息, 並不足以還上欠款。 何華不得不再次向朱老闆借債。 就這樣雪球越滾越大, 何華再無力償還。 這時, 朱老闆向何華提供建議, 向朱老闆的朋友吳某借款平債。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 吳某將之前的債務連本帶息“打包”, 並將何華的房子作抵押, 與她簽訂了新的總額112萬元的借款合同, 借期10天, 利息10%。
就這樣經過幾次合同“打包”後, 何華手中各項借款合同金額連本帶息加上違約金已經達到驚人的800萬元, 利息10%。 為了還錢, 何華不得不賣掉名下的一處房產和兩個安置房號, 但即便如此,
為了躲避追債人不斷的威脅滋事, 何華不敢回加, 也不敢去聯繫親朋好友, 獨自在外漂泊了7個多月。
“我本來是被債逼得走投無路才向警方投案的, 沒想到這反而救了自己。 ”何華這樣說道, “直到報警後, 我才發現原來自己是陷入‘套路貸’的圈套了。 ”
在外躲債的日子裡, 她很想念自己的丈夫和兒子。 但現在終於能回家後, 她卻又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他們, “本來我可以給他很優越的生活, 現在呢,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跟他解釋, 還有我的老公也是……”
不過, 民警表示, 如查實確實為“套路貸”, 經過法院審理判決, 何華不用承擔本來就不合理的債務。
如今, 有不少不法分子假借“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借款人, 以放貸為誘餌, 通過“虛增債務”、“簽訂陰陽合同”、“網簽房產”、“虛假訴訟”、“脅迫逼債”等俗稱“套路貸”的方式, 侵佔他人錢財, 侵犯群眾合法權益。 目前, 杭州警方已打掉各類套路貸犯罪團夥46個, 刑拘團夥成員497人。 經檢察院批准, 已有19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對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群眾,貸款應到各類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資質的個人、公司發佈的廣告資訊。如果遭遇“套路貸”,應盡可能保存相應證據資料,並及時報警。
對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群眾,貸款應到各類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資質的個人、公司發佈的廣告資訊。如果遭遇“套路貸”,應盡可能保存相應證據資料,並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