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 寧鄉市公安局迅速查處一起在微信群侮辱謾駡員警的尋釁滋事案件, 抓獲違法行為人隆某。
4月25日 , 交警大隊橫市中隊對轄區開展“農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動, 圍觀群眾將執法現場拍攝下來並轉發至一個447人的微信群內。
隆某在自己家中看到視頻後,
“腦洞”開始大開,
“高智商”開始上線!
“土匪出山了, 快跑呀”
“他們五一沒錢過節了, 抓收入了!
“神評論”一出,
群內隨即“爆燃”, 造成惡劣影響。
有良知和正義感的圍觀群眾不幹了,
立即向派出所報警。
黃材派出所民警迅速介入調查。 經詢問, 隆某如實承認了自己在群內發消息辱駡員警、詆毀員警執法活動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
法律有尊嚴, 執法有權威,
這是你我歲月靜好最基本的要求!
給網路噴子、鍵盤俠們提一個醒:
網路不是法律盲區, 發言請慎重!
網路空間, 絕非“法外之地”,
法律底線不可逾越!
網路開放和自由也必須以遵守法律法規為前提。 任何人不能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惡意辱警黑警、傳播謠言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無論是網路名人, 還是普通線民, 都沒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利。
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文明執法,
同時也將嚴格執法、依法
運用法律維護執法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