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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離婚給前妻100萬現金 法警護送女方到銀行

原標題:調解離婚 男方當場補償100萬現金

一個忙於事業, 一個忙於家庭, 夫妻倆因分歧越來越多, 最終到了起訴離婚的地步。 經未央區法院法官多次調解, 雙方達成離婚協定, 男子當場支付100萬元補償款, 法警則一路護送女方到銀行存錢。

郭某與妻子劉某均系80後, 經人介紹相識相戀, 並於2009年登記結婚。 婚後, 二人白手起家, 努力打拼, 夫妻關係和睦。 2012年, 妻子生下孩子後, 把生活的重心全部轉移到家庭中, 慢慢淡出了公司的管理。 生意是越來越成功, 可郭某忙於經營公司事務, 逐漸疏于對妻子的關心照顧。

聚少離多的夫妻倆分歧也越來越大。

今年1月, 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離婚。 起初, 夫妻倆各執己見、互不相讓, 情緒十分對立。 辦案法官安撫當事人情緒, 反復釋法析理, 雙方逐漸緩和。 “如果雙方事事計較、處處慪氣, 不能妥善協商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探視等問題, 有可能一直存在爭議”, 法官說, 纏訴不僅造成訴累, 也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更不利於雙方各自展開新的生活。

在法官多次調解和努力下, 近日, 雙方最終達成調解意見:郭某與劉某離婚, 並由郭某支付劉某100萬元作為經濟補償金, 協商確定孩子由郭某撫養並自行承擔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前提下, 對探視時間和方式作出了友好約定。

隨後,

在法官主持下, 郭某當場支付了100萬元現金, 並對三番五次主持調解的法官鞠躬致謝, 表示將和妻子好聚好散。 隨後, 考慮到劉某攜帶鉅款, 法警從法院一直護送劉某到了銀行。 (記者 甯軍 通訊員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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