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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資管新規落地 百萬億市場洗牌

【僑報綜合訊】在徵求意見稿發佈5個多月後, 中國逾百萬億元(人民幣, 下同)資產管理市場新規終於落地, 中國資管市場迎來統一監管時代。

4月27日,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出臺。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 打破剛性兌付、禁止資金池、抑制通道業務、消除多層嵌套等嚴控風險的大方向沒有變, 過渡期則延長一年半至2020年底, 確保平穩過渡。

中國資管市場已達百萬億元

僅銀行表外理財產品資金餘額就達22.2萬億元

中國官方27日正式發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 中國逾百萬億元金融資管市場將迎來新秩序。

中新社報導, 近年來, 中國金融機構資管業務快速發展, 規模不斷攀升, 截至2017年末, 不考慮交叉持有因素, 總規模已達百萬億元。 其中, 僅銀行表外理財產品資金餘額就達到22.2萬億元, 信託公司受託管理的資金信託餘額亦達21.9萬億元。

上述由大陸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佈的《意見》明確, 將按照資管產品的類型制定統一監管標準, 對同類資管業務作出一致性規定, 實行公平的市場准入和監管, 最大程度地消除監管套利空間, 為資管業務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此次《意見》主要適用于金融機構的資管業務, 即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管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 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資管產品不再承諾“保本保收益”

普通投資者“閉著眼選高收益產品”現狀或將改變

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指出, 由於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不一致,

導致監管套利活動頻繁, 一些產品多層嵌套, 風險底數不清, 資金池模式蘊含流動性風險, 剛性兌付普遍, 在正規金融體系之外形成監管不足的影子銀行, 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宏觀調控, 加劇了風險的跨行業、跨市場傳遞。

中新社28日報導, 因此, 對資管產品類型設定統一的監管規則和標準, 是此次新規的總體思路, 意味著中國資管市場統一監管的時代已經到來。

中國工商銀行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高翀表示, 過去一些機構會從不同的監管規則和體系中進行套利, 有了統一的監管規則就不再有監管套利的存在, 有利於市場參與者真正專注於提升投資研究的核心競爭能力。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朱甯表示,

前幾年, 中國金融體系出現一些風險較高、效率低下的亂象, 多層嵌套、剛性兌付等資管產品導致中國國內整個債務水準高速增長, 資產價格攀升, 從而出現了一些產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必要條件, 新規將所有資產管理產品納入到統一監管框架下, 杜絕了監管套利, 有利於資訊披露和監管有效性, 整頓了金融市場秩序, 有利於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意見》重點針對資管業務的多層嵌套、杠杆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 設定了統一的監管標準。

在此次新規中, 最受關注的是打破剛性兌付, 《意見》明確, 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打破剛性兌付。 這意味著人們常見的“保本”理財產品將一去不復返。

中信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總監魏星表示, 剛性兌付實際上是用金融機構的信用來為資管產品做擔保, 而這樣做會使資管產品的定價機制失靈, 只有打破剛兌才能形成良性迴圈。 “成熟市場的表外理財業務沒有‘保本’的概念, ‘在管理人勤勉盡責前提下, 投資風險由買者承擔’已是被普遍接受的觀念, 今後中國的資管行業也不會再出現‘保本’的表外理財產品。 ”

魏星說, 隨著新規的落地, 目前資管行業裡一些商業模式將面臨調整, 比如類似資金池業務、通道業務等將逐漸弱化, 同時, 短期的金融產品會減少, 長期淨值型產品會增加, 會對居民的投資習慣產生引導作用, 使投資者更加注重長期、理性的投資, 而非一味追求短期投機和高收益。

聚焦新規

過渡期延至2020年底 金融機構調整時間充足

去年11月資管新規徵求意見稿發佈後,留給金融機構的過渡期是否夠長是市場關心的焦點問題。

新華社27日報導,“考慮到存量資管產品期限、市場規模及其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和規模等問題,《意見》提出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過渡期由原來的2019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底。”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說。

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新規。不過,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過渡期內“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中新網報導,國金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李立峰表示,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到2020年底,表明監管層力保市場平穩,給予金融機構充足的調整和轉型時間,這個對A股市場無疑形成短期利好,有助於權益類市場的企穩。

申萬宏源證券宏觀經濟分析師邱滌凡認為,儘管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底,且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要求金融機構制定過渡期內的資產管理業務整改計畫,明確時間進度安排。

明確剛性兌付認定範圍 違規機構將受罰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意見》對打破剛性兌付、禁止資金池、抑制通道業務、消除多層嵌套等嚴控風險的大方向沒有變。

打破剛兌嚴控風險方向未變

新華社27日報導,新規明確要求打破剛性兌付,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關於剛性兌付的認定情形,新規明確包括“違反淨值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採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委託其他機構代償”等。

一旦發生剛性兌付,相關機構要受到懲處。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要足額補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監管部門和大陸央行銀行依法糾正並予以處罰。

嚴格規範資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

與股票、債券等標準化資產相對應,資管產品投資的非標準化資產如何規範也是業界爭論的焦點。

非標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往往規避宏觀調控政策和資本約束等監管要求,有些還投向了限制性領域,影子銀行特徵明顯。

此次新規明確,資管產品投資非標應當遵守金融監管部門有關限額管理、流動性管理等監管標準,並且嚴格期限匹配。

“這樣做的目的在於避免資管業務淪為變相的信貸業務,防控影子銀行風險,縮短融資鏈條,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水準。”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說。

規範資管產品杠杆水準

“為維護債券、股票等金融市場平穩運行,抑制資產價格泡沫,應當控制資管產品的杠杆水準。”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說。

關於負債杠杆,意見對開放式公募、封閉式公募、分級公募和其他私募資管產品,分別設定了140%、200%、140%和200%的負債比例上限,並禁止金融機構以受託管理的產品份額進行質押融資。

在可以分級的封閉式私募產品中,固定收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優先順序份額/劣後級份額)不得超過3比1,權益類產品不得超過1比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不得超過2比1。

消除多層嵌套限制通道業務

在資管業務迅猛發展過程中,由於行業間監管標準不統一,產品多層嵌套的問題日益凸顯,增加了產品複雜程度,抬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加劇了市場波動。

對此,新規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要求監管部門對資管業務實行平等准入,促進資管產品獲得平等主體地位,從根源上消除多層嵌套的動機。同時,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

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現實情況,投資能力不足的金融機構仍然可以委託其他機構投資,但不得因此而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公募資管產品的受託機構必須為金融機構,受託機構不得再進行轉委託。

聚焦新規

過渡期延至2020年底 金融機構調整時間充足

去年11月資管新規徵求意見稿發佈後,留給金融機構的過渡期是否夠長是市場關心的焦點問題。

新華社27日報導,“考慮到存量資管產品期限、市場規模及其所投資資產的期限和規模等問題,《意見》提出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過渡期由原來的2019年6月30日延長至2020年底。”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說。

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新規。不過,為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過渡期內“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中新網報導,國金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李立峰表示,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到2020年底,表明監管層力保市場平穩,給予金融機構充足的調整和轉型時間,這個對A股市場無疑形成短期利好,有助於權益類市場的企穩。

申萬宏源證券宏觀經濟分析師邱滌凡認為,儘管過渡期延長至2020年底,且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要求金融機構制定過渡期內的資產管理業務整改計畫,明確時間進度安排。

明確剛性兌付認定範圍 違規機構將受罰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意見》對打破剛性兌付、禁止資金池、抑制通道業務、消除多層嵌套等嚴控風險的大方向沒有變。

打破剛兌嚴控風險方向未變

新華社27日報導,新規明確要求打破剛性兌付,金融機構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

關於剛性兌付的認定情形,新規明確包括“違反淨值原則對產品進行保本保收益”“採取滾動發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籌集資金償付或委託其他機構代償”等。

一旦發生剛性兌付,相關機構要受到懲處。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剛性兌付,要足額補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保費,非存款類持牌金融機構由金融監管部門和大陸央行銀行依法糾正並予以處罰。

嚴格規範資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

與股票、債券等標準化資產相對應,資管產品投資的非標準化資產如何規範也是業界爭論的焦點。

非標透明度較低,流動性較弱,往往規避宏觀調控政策和資本約束等監管要求,有些還投向了限制性領域,影子銀行特徵明顯。

此次新規明確,資管產品投資非標應當遵守金融監管部門有關限額管理、流動性管理等監管標準,並且嚴格期限匹配。

“這樣做的目的在於避免資管業務淪為變相的信貸業務,防控影子銀行風險,縮短融資鏈條,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水準。”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說。

規範資管產品杠杆水準

“為維護債券、股票等金融市場平穩運行,抑制資產價格泡沫,應當控制資管產品的杠杆水準。”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說。

關於負債杠杆,意見對開放式公募、封閉式公募、分級公募和其他私募資管產品,分別設定了140%、200%、140%和200%的負債比例上限,並禁止金融機構以受託管理的產品份額進行質押融資。

在可以分級的封閉式私募產品中,固定收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優先順序份額/劣後級份額)不得超過3比1,權益類產品不得超過1比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不得超過2比1。

消除多層嵌套限制通道業務

在資管業務迅猛發展過程中,由於行業間監管標準不統一,產品多層嵌套的問題日益凸顯,增加了產品複雜程度,抬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加劇了市場波動。

對此,新規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要求監管部門對資管業務實行平等准入,促進資管產品獲得平等主體地位,從根源上消除多層嵌套的動機。同時,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

大陸央行有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現實情況,投資能力不足的金融機構仍然可以委託其他機構投資,但不得因此而免除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公募資管產品的受託機構必須為金融機構,受託機構不得再進行轉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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