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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出庭 “金州殺手”未認罪

【僑報綜合訊】週五, “金州殺手”約瑟夫·詹姆斯·迪安吉婁說, DNA檢測結果顯示, 迪安吉婁與這些案件有關。

迪安吉婁落網後, 被關押在沙加緬度縣監獄,

不得保釋。

去年3月, 聯邦調查局(FBI)懸賞5萬美元, 希望民眾提供線索, 幫助把著名的“金州殺手”或“東區強暴犯”(East Area Rapist)逮捕歸案。 聯調局稱, 該殺手涉嫌在加州殺害了12人, 並涉及45起強暴案, 他現在的年齡應該在60歲至75歲。

1976年至1986年是“金州殺手”的作案期, 其犯罪足跡遍及整個加州。 他被視作加州最“多產”的系列殺手。 其特徵為:白人, 男性, 身高約5英尺10英寸, 一頭金髮或呈淺棕色。

聯調局稱, 該男子“槍法”嫺熟, 常常潛入民宅, 並直面酣睡中的夫婦。 他先用手電筒光束把床上的夫婦晃醒, 然後把丈夫綁起來, 再對妻子施暴。 有時他把夫婦兩人一併殺害, 有時則只攻擊單獨在家或只與孩子留在家中的女子。

調查人員認為, 該男子的第一次強暴案發生在1976年6月,

距離現在已有40多年, 地點在沙加緬度一帶。

在1976年至1978年間, 此人在沙加緬度一帶多次入室行竊、強姦和殺人。 1979年, 他的一系列犯罪活動集中在三藩市灣區的東部一帶。 在後來的兩年中, 他在加州沿海地帶殺了好幾個人。

1981年, 他竄到南加州的爾灣(Irvine)殺人。 接著他似乎偃旗息鼓, 但1986年再次在爾灣冒頭, 強姦並殺死了一名少女。 那是他最後一次犯案。 此後, 他銷聲匿跡, 仿佛從人間蒸發, 許多人認為他已經死亡。

調查人員根據“金州殺手”留下的DNA證據, 加上獨特而令人膽寒的作案模式, 認定他與12起殺戮案和45起強暴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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