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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資料圖

近日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聊城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計畫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記者瞭解到, 此次普查對象為聊城市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範圍包

括工業污染源, 農業污染源, 生活污染源,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等。

其中, 工業污染源普查物件為產生廢水污染物、廢氣污染物及固體廢物的所有工業行業產業活動單位。 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類重點行業15個類別礦產采選、冶煉和加工產業活動單位進行放射性污染源調查。 農業污染源普查範圍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產養殖業。 生活污染源普查物件為除工業企業生產使用以外所有單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鍋爐(以下統稱生活源鍋爐), 城市市區、縣城、鎮區的市政入河排污口,

以及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 生活污水產生、排放情況。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對象為集中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和污水的單位。 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以及以其他處理方式處理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的單位。 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廠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 集中式汙水處理單位包括城鎮汙水處理廠、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和農村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 移動源普查對象為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污染源等。

按照要求, 2018年底前, 完成全市普查資料審核、匯總和上報, 建立全市污染源普查資訊資料庫。 2019年2月底前, 配合省普查辦完成普查資料品質核查,

編制評估報告。

2019年5月底前, 完成普查檔案整理和移交, 指導全市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普查機構完成污染源普查驗收工作。 2019年9月底前, 編制完成普查公報, 按程式報批後發佈。

記者 劉亞傑 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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