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執法監察,
全面查處“小產權”房。
加強與城建執法、公安、鄉鎮政府(街道辦)等單位及部門配合,
尤其是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涉黑小產權房開發違法行為,
主動積極開展聯合執法活動,
及時消滅違法狀態。
二是加強礦產管理,
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根據《灌雲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劃定的“禁采區、限采區、鼓勵區、保護區”,
尋求路徑,
打破瓶頸,
增設採礦權,
堅持公開方式出讓採礦權,
增加礦產資源儲量的同時,
堅決杜絕壟斷經營、非法開採等擾亂礦產資源市場秩序的行為發生。
三是加強信訪工作,
及時處置纏訪行為。
進一步加強信訪工作力度,
對可能上訪的不穩定因素進行全面排查,
並對排查出的重點人員明確責任人,
及時進行化解。
對發現黑惡勢力組織煽動群眾進行群體訪集體訪、纏訪鬧訪等現象的,
立即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處置。
四是加強隊伍建設,
徹底清理“保護傘”。
在系統內大力開展“隊伍作風紀律建設年”活動,
不斷提升隊伍的綜合素質,
促進廣大幹部職工自覺與“小產權房”開發,
壟斷經營資源、非法開採礦產等不法分子劃清界線、保持距離。
同時暢通信訪管道,
廣泛收集系統內人員充當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的資訊,
凡經查實的,
無論涉及到任何人都嚴肅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