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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小學生被社會青年強收“保護費” 警方已抓獲兩名嫌犯

學生們寫下被收的“保護費”數額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 張波 實習生 張亞林

核心提示|“他說我不給他錢, 就讓人揍我, 還不讓告訴家長和老師。

”幾天前, 輝縣市高莊鄉某小學一名五年級學生, 將埋在心底幾個月的秘密告訴了母親。

隨之帶來的, 是一系列連鎖反應。 多名家長核實發現, 該校的一個班級內, 竟有17名學生被迫交了“保護費”。 都是由一名高年級學生負責向低年級學生收取, 然後交給了兩名社會青年。

4月26日晚, 輝縣警方傳來消息, 兩名社會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治安處罰, 因在哺乳期, 暫緩執行。

學生被要求交納“保護費”不給錢就被打

最先將被收“保護費”這件事告訴家長的, 是一名叫作軒軒(化名)的五年級學生。 4月18日下午, 軒軒小心翼翼地告訴媽媽, 有人在學校向他要錢, 如果不給就會挨揍!聽到這些,

軒軒媽媽吃驚不小。

到底是不是確有其事?第二天, 軒軒媽媽找到了另外幾名家長核實情況。 19日晚, 多名家長都從自己孩子口中得到證實, 學校內確實有人在收“保護費”, 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家長們, 決定找到學校討要說法。

20日上午, 多名學生家長來到學校交涉此事。 在五年級(2)班教室內, 17名學生在一個作業本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和被收走的錢數, 最多的67元, 最少的是一名女生只有5毛錢。

學生們告訴在場的家長和老師, 收錢的是該校六年級(2)班的王某坤。 在六年級(2)班班主任的協助下, 王某坤承認自己向低年級同學收錢, 不過這些錢都給了丁某和王某欣兩名成年人。 王某坤在一頁紙上寫道:有一次放學, 王某欣告訴我們說必須要交錢,

如果不交錢, 她就叫人打我們。 每星期讓我們交100~200元, 還說要是告訴家長的話, 就打我們。

4月23日上午, 該小學中午放學後, 在學生家長的指認下, 記者見到了王某坤及其爺爺。 其爺爺表示, 自己的孫子也是受害者, 由於丁某二人定下了收錢任務, 王某坤完不成就會挨打, 因此, 自己的孫子每次都要往裡貼錢。

警方已抓獲兩名嫌犯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

事發後有學生家長報警, 輝縣市公安局高莊鄉派出所曾前去學校瞭解情況。

20日晚, 涉事班級的班主任在家長群內發佈消息稱:經過學校領導和派出所的處理, 老師要求被勒索孩子的家長到校領回孩子上交的“保護費”。

4月26日, 輝縣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證實,

據學校初步瞭解, 今年春節後, 學校6年級學生王某坤, 受到社會青年丁某及其女朋友王某欣的威脅, 二人威脅王某坤在學校收取“保護費”, 此後, 十多名學生被迫湊了400元錢, 王某坤先後兩次將其交給丁某及其女友。 丁某自稱是償還個人貸款, 如果學生不給錢, 就會在放學路上“揍人”。

輝縣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事發後, 當地教育部門高度重視, 學校隨後報警, 並對受到欺淩的孩子展開了心理輔導。 今後, 當地教育部門將舉一反三, 加強管理, 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就此事, 記者聯繫了輝縣市公安局, 相關人士稱, 警方正在調查。 4月26日晚, 輝縣警方傳來消息, 兩名社會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治安處罰,

因在哺乳期, 暫緩執行。

提醒|學生遇到敲詐勒索要積極想辦法解決

校園敲詐勒索案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欺軟怕硬”, 施暴者大多數是看中某個同學個性比較懦弱, 是非觀念模糊, 反復對其進行敲詐勒索, 並威脅不要告訴老師和家長。 所以同學們不要膽小怕事, 遇到問題後要積極地想辦法、尋找解決的對策, 而不是息事寧人。

學生需要注意的是, 若遇到索要保護費的情況, 一定要及時向老師或校方反映, 告知家長, 必要時直接報警。 並且, 在放學路上, 儘量結伴和避開較為複雜的路面。 若遇到搶劫等危險違法行為, 不要與違法分子搏鬥或正面衝突, 條件允許時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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