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奸臣嚴嵩發跡很晚, 63歲才拜相入閣, 但頗有權術, 很受煉丹皇帝嘉靖寵倖, 竊權主政長達21年之久。 當時, 嚴嵩被稱為“大丞相”, 兒子嚴世蕃被稱為“小丞相”, 父子倆人狼狽為奸, 殘害忠良、魚肉百姓。 史書記載, 嚴世蕃生得“短項肥體”, 一眼失明, 但天資聰慧、博文通才, 據傳嚴嵩所寫青詞, 實際上都是嚴世蕃代筆, 所以嚴嵩能在嘉靖朝受到重用, 有嚴世蕃的功勞在。
嚴世蕃非科舉走上仕途, 而是借他父親的光, 先入國子監讀書, 後做官, 累遷至工部右侍郎, 掌管全國工程。 嚴氏父子長期把持朝中官吏任選、升遷, 官無大小皆有定價, 他們不看官員口碑能力, 一切都以賄金為准。 守衛邊關將領為了保官升職, 也得拿出軍餉賄賂他們父子, 以致軍士消極抵禦外敵騷擾, 造成了北方韃靼貴族軍和東南倭寇對明朝的嚴重威脅。
針對嚴氏父子罪行, 一些正直官員上疏揭露,
同為內閣輔臣的徐階察言觀色, 知道整垮嚴嵩的時機已到, 授意禦史從經濟問題著手, 從而一舉抓住了嚴世蕃把柄, 將其逮入獄中。 嚴嵩急得五內俱焚, 當即以退為進, 上表替兒子請罪, 但嘉靖對他們父子恩寵已失, 不再刻意偏袒。 嚴世蕃到底聰明過人, 於是設了一條奇計為自己脫難, 他對前來探監黨羽說道:“貪污案我並未放在心上, 唯恐殺沈楊一案被追究, 那我命就休矣, 你們千萬得將此案蓋住。 ”
嚴世蕃這番話, 很快被某些黨羽邀功, 通報給負責此案的刑部官員們。 刑部官員正愁嚴世蕃貪污罪太輕, 於是補上了嚴世蕃冤死沈楊的重罪。
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