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彭斐 每經編輯:宋思艱
去年上市公司“武力”接管子公司的事件, 將山水水泥魯0113刑初159號判決書顯示, 作為山水水泥聯席公司秘書, 喻春良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一審判決有期徒刑2年。
此外, 與喻春良一起被一審判刑的, 還有楊勇正、陳新生和李躍甫等3人, 均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獲刑一年零六個月、一年零六個月和一年零三個月。
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指控, 中國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撥打天瑞集團董事長李留法電話, 詢問天瑞方面看法, 但系統提示對方處於關機狀態。
不過, 一審判決的出爐, 並未給山水水泥的宮鬥畫上句號。 此外, 相比上市公司與經營實體的宮鬥, 已經停牌近兩年的山水水泥何時複牌, 才是資本市場最關注的事件。
對此, 山水水泥獨董程少明在2017年的4月7日新聞發佈會上稱, “爭取在未來幾個月內複牌。 ”但一年時間已經過去, 山水水泥仍未複牌。
山水水泥公告顯示, 公司之公眾持股量於2015年4月16日下跌至少於25%, 因此應公司要求, 公司的股份及債務證券已於2015年4月16日上午9時起暫停買賣。
在停牌之前, 天瑞集團斥資50多億元(來自天瑞集團的資料)在港股二級市場買股份, 成為山水水泥第一大股東, 但也造成山水水泥因公眾持股量過低而停牌。
資料顯示, 山水水泥目前主要有四大股東:大股東天瑞集團持股28.16%、以眾多職工股東組成的山水投資持股25.09%、亞洲水泥持股20.90%、中國建材持股16.67%。
不過, 山水水泥發佈的公告稱, 港交所已經指示, 在公司重新恢復25%的最低公眾持股量前, 公司的股份及債務證券必須一直停牌。
2017年10月, 山水水泥公告稱, 公司接獲聯交所發出日期為2017年10月23日的函件, 函件顯示, 聯交所擬根據上市規則第6.01(1)及╱或(4)條, 展開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程式(建議行動), 方式為透過根據第6.10條發行公告, 以向公司提供額外時間至2018年6月30日恢復公眾持股量及解決導致公司不適合上市的事宜。 倘公司未能完成上述行動, 聯交所將向上市委員會建議執行取消公司上市地位的程式。
也就是說, 如不能在今年6月30日恢復25%的公眾持股量, 聯交所將建議啟動取消山水水泥上市地位的相關程式。
不過,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 山水水泥的股東之間, 仍未達成正式協議。 如今, 留給山水水泥四大股東的時間也只剩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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