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善林金融啟示:清理線下理財騙局須合力

4月, 善林金融事件發生突然, 上海警方定性“龐氏騙局”, 涉案金額600餘億元。

4月24日晚間, 上海市公安局披露, 4月9日, 善林金融實際控制人周伯雲向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自首, 稱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已產生巨大資金缺口致使無法兌付投資人本息。

公安機關隨即開展調查。 截至發稿時止, “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雲、執行總裁田景升、“幸福錢莊”負責人陶劍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經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執行逮捕。

4月26日, 上海錦天城律所律師曾崢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

更應該思考善林金融背後的線下理財公司模式。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宣傳;投資者多為年輕人, 包括白領, 有人明知是騙局卻抱有僥倖心態;有使用信用卡套現甚至貸款投資等高風險行為。

而今年4月, 監管下發了《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整治辦函[2018]29號, 簡稱“29號文”), 有望解決互聯網資管亂象。

“29號文”強調, 依託互聯網公開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須取得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牌照或資產管理產品代銷牌照。

“29號文”的作用開始發酵。 比如, 互聯網理財平臺“立馬理財”宣佈平臺自4月23日起暫停新增理財業務。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