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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皮實草——野史傳聞還是真實歷史?

話說大明宣德年間, 承太祖、太宗兩朝遺緒, 加之仁宣兩代帝王勵精圖治, 明朝國勢正如日中天。 外無強敵、內無禍患, 真個是四海升平, 百姓安居樂業, 一片繁華景象。

這一日, 禦史升座公堂, 提犯審案。 大堂之下, 跪著一人, 此人白髮蒼蒼, 自稱曾在禦史台工作, 知曉法律。 禦史問他曾經擔任何官職, 姓字名誰。 此人回答:“洪武年間, 我曾經擔任禦史台長官, 名叫嚴德瑉。 ”禦史聽後大驚, 連忙上前將他攙扶起來。

次日, 公佈了判決結果, 嚴德瑉被輕判。 當時有教授跟他飲酒, 看到他臉上黥字, 戴著一頂破帽子, 就問他:“老人家, 你曾經觸犯過什麼法律?”嚴德瑉陳述往事, 並且說:“洪武年間國法非常嚴厲。 當官的保住腦袋都很不容易, 像這樣的破帽子也不容易戴上啊!”說完了, 老嚴連連向北面拱手, 嘴中還念念有詞:“聖恩、聖恩!”

從洪武到宣德, 也有三十多年了, 親身經歷過嚴霜政治的老官員談起往事,

依然膽戰心驚。 洪武年間, 出身平民的明太祖朱元璋確實以嚴法治官, 嚴德瑉只是因請病辭職回家養老而惹怒了朱元璋, 從而被黥面流放。 如果是貪污的話, 恐怕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因為朱元璋對官員貪污最為痛恨, 曾經對貪官施以剝皮、抽筋、淩遲等各種酷刑。

其中, 最讓人驚悚不已的莫過於“剝皮實草”。 吳晗有一部聞名遐邇的大作《朱元璋傳》。 此書中提到:官吏貪污到鈔六十兩以上的要梟首示眾, 而且仍然要處以剝皮之酷刑。 府州縣衙門左邊的土地廟, 就是剝皮的刑場, 這裡也被叫做皮場廟。 這裡引自清代學者趙翼的《二十二史劄記》。

後世有的學者提出:《大明律》《大誥》等明代典制律書裡面並無關于剝皮之刑的記載, 剝皮實草說只見於各稗官野史中;另外各地地方誌中也沒有關於皮場廟場所的記錄;因此剝皮實草之說可能是民間傳說, 並不足為信。

但我們剝開歷史的迷霧, 抽絲剝繭, 卻發現真相還是有跡可循。 首先, 稗官野史不一定都是妄言。

祝允明的《野記》談到明朝初年的酷刑時, 有這樣的記載:“有剝皮, 剝贓酷吏皮置公座, 令代者坐警。 ”明末才子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被公認為史料價值極高的野史筆記, 書中法外用刑之條言:“太祖開國時亦有贓官剝皮囊草之令, 遭此刑者, 即於所治之地留貯其皮,, 以示繼至之官, 聞今郡縣庫中尚有之, 而內官娶婦者亦用此刑, 末年悉除此等嚴法, 且訓戒後聖, 其詞危切, 況臣下乎?”也就是說洪武年間有對貪贓枉法的官員剝皮實草之刑。 而且貪官們被剝下的皮會留在他當官所在地的府庫內。 到了作者沈德符生活的年代, 也就是萬曆年間, 一些地方的府庫裡面仍然保留著一些貪官們的人皮!而且洪武時, 如果宦官娶妻,
也會被處以這樣的酷刑。

其次, 《大明律》《大誥》為何不記載此種刑罰?明太祖在他留給後人的祖訓中, 就明確提出後代繼位各帝不許法外用刑, 包括黥、劓、閹割等酷刑。 比這些殘酷百倍的剝皮實草自然不會出現在明朝國家大法的記載中, 明太祖不希望後世子孫學習並運用這些酷刑, 因為他明白在非常時代才能運用非常刑罰。 以猛治國更多是他所處時代無奈的選擇。 因此, 他在洪武末年廢除錦衣衛並焚毀錦衣衛刑具, 這也體現了他對後世帝王為政以寬的期許。

各地方誌的記載中之所以沒有皮場廟這樣字眼的介紹,也很正常。既然,朱元璋的法外用刑是時代不得已的選擇,而且他在祖訓中又孜孜告誡後世不得重拾這個酷刑,自然後代編志對此不會涉及。那些洪武年間名義上祭祀土地,實則用來給貪官剝皮的場所自然也消失在了後世的記載。文官集團對洪武年間嚴厲治官一直就有異議,那段殘酷歲月的記憶,文官士大夫們更多的傾向於選擇性遺忘。況且,地方誌雖然沒有皮場廟字眼的記錄,可是土地神祠的方位卻有記載,位置恰恰是在府縣衙門之左!這也暗合了趙翼所言:“府州縣衙門左邊的土地廟,就是剝皮的刑場。”

如果這些還不足以說明問題,我們可以來看萬曆十四年的一條奏疏:“......太祖初,剝皮囊草,洪武三十年定枉法八十貫絞之律。弘治之士多廉介之節,民無漁奪之憂。刑政原非德禮外事。士乎?民乎?太祖之權衡而兩全之矣。”上疏人鼎鼎有名,他就是海瑞海剛峰。當時他人已暮年,在目睹了大明帝國肌體內觸目驚心的貪腐之後,他決心上疏萬曆皇帝,要求恢復洪武時代的酷刑,嚴厲打擊貪污。其中就提到了剝皮實草之刑。此疏一石激起千層浪,文官們紛紛上奏對他進行反駁。這些反駁的奏疏記錄在了《明實錄》中,如果海瑞提到的洪武朝剝皮實草之事為子虛烏有,反對派必然會抓住這點攻擊他造謠之罪,可是通篇不見此記載。而且明代官員上疏言及祖宗之制、先朝故事都是極其嚴謹的,如果有一點差錯就會被言官彈劾。反過來,我們可以說這篇海瑞的奏疏說明了洪武年間確實存在剝皮實草之事。

洪武年間著名的大將藍玉被處死後,人皮也被剝下。永樂年間朱棣靖難之後,也曾經剝下了刺客景清的人皮。正德時,明武宗痛恨民軍領袖趙燧等六人,也將他們的人皮剝下,做成了馬鞍馬鐙。遲至魏忠賢時,還曾經把四個罵他的老百姓給剝了人皮!這些事情的發生,說明剝皮之刑並不是傳說,朱元璋時代給貪官們剝皮,確實極大地澄清了吏治。試想:新上任的官員看到自己公座旁,那張塞滿了稻草的人皮,辦公時,腦中浮現的是前任官員被處死時的哀嚎,心中該是多大的震撼!

只可惜前期清廉的明朝,到了中後期貪腐嚴重,最終仍然沒有擺脫歷史的週期律。

《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約撰稿人:穿山乙/文

鄭雲鵬,筆名穿山乙,高校教師,80後,業餘酷愛歷史,擅長唐宋明清歷史,有三部書稿準備出版。

各地方誌的記載中之所以沒有皮場廟這樣字眼的介紹,也很正常。既然,朱元璋的法外用刑是時代不得已的選擇,而且他在祖訓中又孜孜告誡後世不得重拾這個酷刑,自然後代編志對此不會涉及。那些洪武年間名義上祭祀土地,實則用來給貪官剝皮的場所自然也消失在了後世的記載。文官集團對洪武年間嚴厲治官一直就有異議,那段殘酷歲月的記憶,文官士大夫們更多的傾向於選擇性遺忘。況且,地方誌雖然沒有皮場廟字眼的記錄,可是土地神祠的方位卻有記載,位置恰恰是在府縣衙門之左!這也暗合了趙翼所言:“府州縣衙門左邊的土地廟,就是剝皮的刑場。”

如果這些還不足以說明問題,我們可以來看萬曆十四年的一條奏疏:“......太祖初,剝皮囊草,洪武三十年定枉法八十貫絞之律。弘治之士多廉介之節,民無漁奪之憂。刑政原非德禮外事。士乎?民乎?太祖之權衡而兩全之矣。”上疏人鼎鼎有名,他就是海瑞海剛峰。當時他人已暮年,在目睹了大明帝國肌體內觸目驚心的貪腐之後,他決心上疏萬曆皇帝,要求恢復洪武時代的酷刑,嚴厲打擊貪污。其中就提到了剝皮實草之刑。此疏一石激起千層浪,文官們紛紛上奏對他進行反駁。這些反駁的奏疏記錄在了《明實錄》中,如果海瑞提到的洪武朝剝皮實草之事為子虛烏有,反對派必然會抓住這點攻擊他造謠之罪,可是通篇不見此記載。而且明代官員上疏言及祖宗之制、先朝故事都是極其嚴謹的,如果有一點差錯就會被言官彈劾。反過來,我們可以說這篇海瑞的奏疏說明了洪武年間確實存在剝皮實草之事。

洪武年間著名的大將藍玉被處死後,人皮也被剝下。永樂年間朱棣靖難之後,也曾經剝下了刺客景清的人皮。正德時,明武宗痛恨民軍領袖趙燧等六人,也將他們的人皮剝下,做成了馬鞍馬鐙。遲至魏忠賢時,還曾經把四個罵他的老百姓給剝了人皮!這些事情的發生,說明剝皮之刑並不是傳說,朱元璋時代給貪官們剝皮,確實極大地澄清了吏治。試想:新上任的官員看到自己公座旁,那張塞滿了稻草的人皮,辦公時,腦中浮現的是前任官員被處死時的哀嚎,心中該是多大的震撼!

只可惜前期清廉的明朝,到了中後期貪腐嚴重,最終仍然沒有擺脫歷史的週期律。

《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約撰稿人:穿山乙/文

鄭雲鵬,筆名穿山乙,高校教師,80後,業餘酷愛歷史,擅長唐宋明清歷史,有三部書稿準備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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