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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2歲寶寶,法院判處“死刑”?生與死讓無數人陷入兩難

僅憑藉醫生的論斷, 就能宣判一個孩子"死刑“, 而父母卻無能為力。 這樣的奇葩法律, 竟然真的存在, 就在英國。

世界華人週刊專欄作者:顧景言

新聞背後, 有你不知道的世界

一個不到2歲的英國孩子, 患上了罕見的疾病, 成為植物人, 父母將他送到醫院救治, 結果卻令人震驚。

醫生們判定這個孩子沒有搶救的必要, 不顧孩子父母的強烈反對, 向法院申請拔掉這個孩子的呼吸器, 結束他的生命。

而法院也竟然同意了醫院方面的請求。

直到今天, 父母還在自己的孩子爭取生存的權利。

· 01 ·

這位面臨著“死刑”的英國寶寶, 名叫埃文斯(Alfie Evans), 出生於2016年5月9日。

毫無疑問, 埃文斯是不幸的。 從他出生後不久, 上帝就為他關上了一扇門——由於不明原因, 他的大腦患上了退化性神經系統疾病, 導致他不能像正常孩子那樣學習說話走路, 幾乎一直處於昏迷狀態。

從2016年12月開始, 可憐的埃文斯就一直依賴呼吸機維持著自己的生命。

面對這樣糟糕的情況, 埃文斯的父母十分焦慮, 帶著他尋醫問藥, 想要讓他擺脫病魔。

可是一年多過去了, 埃文斯的身體狀況非但沒有好轉, 反而進一步惡化, 進入了半植物人狀態。

即使兒子已經成為了別人眼中沒有救治價值的植物人寶寶, 埃文斯父母依然不願意放棄, 四處打聽哪裡有更好的醫院能夠治好兒子。

埃文斯的父母

然而, 2017年12月, 一個晴天霹靂卻把埃文斯的父母打懵了:埃文斯所在的英國利物浦Alder Hey醫院向當地法院遞交了申請, 請求拔掉埃文斯的呼吸機, 因為他已經沒有任何搶救價值。

簡單地說, 醫院和醫生要求法院判處病人“死刑”。

法院判決, Alder Hey醫院有權利拿走埃文斯賴以續命的生命維持儀器。 這就意味著, 埃文斯的生命隨時都可能結束。

· 02 ·

醫生給出的理由是:“讓埃文斯有尊嚴地死去”。

醫院在盡力嘗試了各種治療後, 卻始終沒有效果。 埃文斯已永久腦部損壞, 無法治療。

在醫護人員看來, 埃文斯從出生起就一直被病痛折磨, 持續的治療對他的病情並沒有任何改善, 反而使他承受了過多的痛苦。

既然已經是一個沒有任何康復希望的植物人寶寶, 那麼死亡也許對他來說是最大的解脫。

在勸埃文斯父母放棄治療無果後, 醫院向法庭提出了死亡申請。

法官也支持醫院的行為:“這些卓越的醫生和熱情的護士富有同情心, 他們的關懷和同情心是實實在在的。 ”

但是, 埃文斯的父母不能接受這項判決。 在他們眼裡, 兒子只要活著, 就有醒過來的希望。 如果真的把呼吸器拔掉, 他們就會永遠失去埃文斯。

也許, 這世界上沒有哪對父母,能夠接受這樣“殘忍”的判決。

既然Alder Hey醫院覺得埃文斯沒救了,那我們換一家醫院總可以吧?

埃文斯的父母迅速聯繫到了義大利的一家醫院,這家義大利醫院有著豐富的治療經驗和成功案例。他們想要把兒子轉院到義大利去接受治療,以爭取一線生機。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再次發生了:Alder Hey醫院拒絕了埃文斯父母的提議。

醫院方面認為,用飛機把埃文斯運送到義大利,是不妥當的。因為飛機過於顛簸,會使埃文斯的身體受到更大傷害。

· 03 ·

此時此刻,這件事情步入了僵局。埃文斯被Alder Hey醫院扣留,醫生們隨時都可以執行法院的判決,埃文斯的生命危在旦夕。

埃文斯的父母陷入了無助和絕望之中。誰又能想到天底下還有這樣的事情呢?當父母的竟然無權決定孩子是否繼續治療,而是要眼睜睜地看著孩子去死。

他們決定上訴。

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歐洲人權法院……得到的卻都是同樣的結論:應該讓埃文斯有尊嚴地去死。

埃文斯依然被醫院方面扣留著,隨時有可能被宣佈執行死亡。埃文斯的父母每天都以淚洗面。

隨著事件不斷發酵,越來越多的人都為埃文斯的父母打抱不平,大家決定團結起來幫助埃文斯離開英國,前往國外接受治療。

就連教皇方濟格也聽說了這件事情,對埃文斯深表同情,表示支持埃文斯的父母。

在埃文斯的父親湯姆的號召下,為埃文斯一家感到憤怒和不平的人們在4月12日晚上圍住了Alder Hey醫院,要求醫院同意埃文斯由其父母帶走。

1000多名熱心人士集聚在醫院外面,但是醫院方面卻始終堅持自己的做法。

有一位熱心人士甚至激動地表示要衝進醫院把埃文斯搶出來,卻遭到了員警的警告:“如果你敢這樣做,你會被逮捕。”

這次事件,在網路上也引發了熱議。

Facebook上,有網友憤怒地指責員警:“嘿,西塞郡員警!你來自美國,那裡仍然有言論自由,我們不扣留某人的兒子或女兒在醫院裡當人質!你知道嗎?你這混蛋!”

埃文斯的父母還在繼續奔走,然而,參與此案的麥克考蘭大法官篤定地說,他們沒有成功的希望。

· 04 ·

這樣的事情在英國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在2017年6月,一位名叫查理的僅有11個月的英國寶寶,也是因為患上了一種罕見的基因疾病——線粒體耗竭綜合征,從出生兩個月起就一直在病房裡依靠醫學儀器維持生命。

負責治療查理的醫生根據他的身體狀況,向他父母提出了殘酷的建議:放棄查理,停止他的生命維持系統。

查理的父母當然無法接受,醫院也是請求法官作出裁決,撤除查理的醫療儀器。

法官宣稱:“醫院撤掉生命維持系統是合法的,因為如果查理目前遭受的痛苦繼續持續而沒有任何改善的希望,他將受到巨大的傷害。”

這件事情除了驚動了教皇,還引起美國總統特朗普的關注。這兩個世界上有權勢的人,都表示願意給查理提供幫助,只要查理能夠離開現在的醫院。

但是很不幸,醫院方面以法官的判決作為擋箭牌,拒絕了查理轉院的要求。

身患重病的兒童是否能夠繼續活下去,決定權不在他們的父母,而在醫院和法官的手裡。

英國為什麼會有這麼“奇葩”的法律制度?

因為,法律的制定者認為,除了孩子父母,政府從人道主義立場出發,也有權利保護兒童利益,這其中就包括安樂地離開世界。

按照英國很多法律從業者的解釋,英國法律要保護患病孩子的權利,而不是孩子父母的權利。也就是說,那些身患重病的孩子,他們本人的感受更重要。

在患病兒童治療無望的情況下,與其讓他們忍受煎熬痛苦地活著,倒不如讓他們得到解脫。

這個解釋看起來非常合理,但是也遭到了很多人的質疑。

首先,很多像埃文斯和查理這樣從小患病的孩子,根本就沒有自我表達的能力,法官也就無從知曉他們的真實意願到底是什麼。僅僅憑藉醫生的論斷,就宣判一個孩子"死刑“,這樣真的合理嗎?

為人父母者,要親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被醫生“執行死刑”,自己卻無能為力,這豈不是對父子天倫的一種踐踏?

更何況,一些重病患者,並非是完全沒有康復的希望。在美國,有一位和查理身患同樣病症的孩子,經過治療之後病情有了很大改善。他的家長慶倖地說:“如果我的孩子出生在英國,可能早就已經死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哪怕有十萬分之一、百萬分之一的康復可能,家長們也都願意一直等待,無論承受多少苦難。只可惜,在英國,重病的孩子是否應該延續生命,決定權並不在父母手中。

植物人寶寶埃文斯依然被醫院扣留著,命懸一線,他的父母四處呼籲,想要依靠社會輿論的聲音為埃文斯多爭取一些時間。

當一個孩子被病痛折磨,最愛他的人熱切地盼望他能夠活下來,而法律則希望他能夠得到解脫,“有尊嚴地去死”。

選擇權,究竟應該交給誰?

這世界上沒有哪對父母,能夠接受這樣“殘忍”的判決。

既然Alder Hey醫院覺得埃文斯沒救了,那我們換一家醫院總可以吧?

埃文斯的父母迅速聯繫到了義大利的一家醫院,這家義大利醫院有著豐富的治療經驗和成功案例。他們想要把兒子轉院到義大利去接受治療,以爭取一線生機。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再次發生了:Alder Hey醫院拒絕了埃文斯父母的提議。

醫院方面認為,用飛機把埃文斯運送到義大利,是不妥當的。因為飛機過於顛簸,會使埃文斯的身體受到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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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此刻,這件事情步入了僵局。埃文斯被Alder Hey醫院扣留,醫生們隨時都可以執行法院的判決,埃文斯的生命危在旦夕。

埃文斯的父母陷入了無助和絕望之中。誰又能想到天底下還有這樣的事情呢?當父母的竟然無權決定孩子是否繼續治療,而是要眼睜睜地看著孩子去死。

他們決定上訴。

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歐洲人權法院……得到的卻都是同樣的結論:應該讓埃文斯有尊嚴地去死。

埃文斯依然被醫院方面扣留著,隨時有可能被宣佈執行死亡。埃文斯的父母每天都以淚洗面。

隨著事件不斷發酵,越來越多的人都為埃文斯的父母打抱不平,大家決定團結起來幫助埃文斯離開英國,前往國外接受治療。

就連教皇方濟格也聽說了這件事情,對埃文斯深表同情,表示支持埃文斯的父母。

在埃文斯的父親湯姆的號召下,為埃文斯一家感到憤怒和不平的人們在4月12日晚上圍住了Alder Hey醫院,要求醫院同意埃文斯由其父母帶走。

1000多名熱心人士集聚在醫院外面,但是醫院方面卻始終堅持自己的做法。

有一位熱心人士甚至激動地表示要衝進醫院把埃文斯搶出來,卻遭到了員警的警告:“如果你敢這樣做,你會被逮捕。”

這次事件,在網路上也引發了熱議。

Facebook上,有網友憤怒地指責員警:“嘿,西塞郡員警!你來自美國,那裡仍然有言論自由,我們不扣留某人的兒子或女兒在醫院裡當人質!你知道嗎?你這混蛋!”

埃文斯的父母還在繼續奔走,然而,參與此案的麥克考蘭大法官篤定地說,他們沒有成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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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在英國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在2017年6月,一位名叫查理的僅有11個月的英國寶寶,也是因為患上了一種罕見的基因疾病——線粒體耗竭綜合征,從出生兩個月起就一直在病房裡依靠醫學儀器維持生命。

負責治療查理的醫生根據他的身體狀況,向他父母提出了殘酷的建議:放棄查理,停止他的生命維持系統。

查理的父母當然無法接受,醫院也是請求法官作出裁決,撤除查理的醫療儀器。

法官宣稱:“醫院撤掉生命維持系統是合法的,因為如果查理目前遭受的痛苦繼續持續而沒有任何改善的希望,他將受到巨大的傷害。”

這件事情除了驚動了教皇,還引起美國總統特朗普的關注。這兩個世界上有權勢的人,都表示願意給查理提供幫助,只要查理能夠離開現在的醫院。

但是很不幸,醫院方面以法官的判決作為擋箭牌,拒絕了查理轉院的要求。

身患重病的兒童是否能夠繼續活下去,決定權不在他們的父母,而在醫院和法官的手裡。

英國為什麼會有這麼“奇葩”的法律制度?

因為,法律的制定者認為,除了孩子父母,政府從人道主義立場出發,也有權利保護兒童利益,這其中就包括安樂地離開世界。

按照英國很多法律從業者的解釋,英國法律要保護患病孩子的權利,而不是孩子父母的權利。也就是說,那些身患重病的孩子,他們本人的感受更重要。

在患病兒童治療無望的情況下,與其讓他們忍受煎熬痛苦地活著,倒不如讓他們得到解脫。

這個解釋看起來非常合理,但是也遭到了很多人的質疑。

首先,很多像埃文斯和查理這樣從小患病的孩子,根本就沒有自我表達的能力,法官也就無從知曉他們的真實意願到底是什麼。僅僅憑藉醫生的論斷,就宣判一個孩子"死刑“,這樣真的合理嗎?

為人父母者,要親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被醫生“執行死刑”,自己卻無能為力,這豈不是對父子天倫的一種踐踏?

更何況,一些重病患者,並非是完全沒有康復的希望。在美國,有一位和查理身患同樣病症的孩子,經過治療之後病情有了很大改善。他的家長慶倖地說:“如果我的孩子出生在英國,可能早就已經死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哪怕有十萬分之一、百萬分之一的康復可能,家長們也都願意一直等待,無論承受多少苦難。只可惜,在英國,重病的孩子是否應該延續生命,決定權並不在父母手中。

植物人寶寶埃文斯依然被醫院扣留著,命懸一線,他的父母四處呼籲,想要依靠社會輿論的聲音為埃文斯多爭取一些時間。

當一個孩子被病痛折磨,最愛他的人熱切地盼望他能夠活下來,而法律則希望他能夠得到解脫,“有尊嚴地去死”。

選擇權,究竟應該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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