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線上4月28日訊(湖南日報·華聲線上記者 于振宇 通訊員 蔣芬)日前, 常寧市檢察院與監察委員會聯合印發出臺了《關於建立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和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是湖南省首個由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就公益訴訟聯合出臺的專門性制度規定, 也是我省首次建立檢察院和監察委線索雙向移送機制。
《意見》明確建立檢察機關和監察機關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機制, 確定了移送線索的內容。 檢察機關在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時,
對於檢察機關移送的問題線索, 監察機關經過調查核實, 認為構成或者不構成違紀、違法或者犯罪的, 應當將調查結果書面回饋檢察機關。 對於監察機關移送的問題線索, 檢察機關經過調查核實, 應當將立案決定或者不立案理由書面回饋監察機關;決定立案的, 要把相關行政單位的整改情況或訴前檢察建議的落實情況書面回饋監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