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制系統業務培訓班昨舉行
海南日報海口4月28日訊 (記者梁振君)全省法制系統業務培訓班今天在海口開班。 培訓班邀請了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政策法規局局長應仲民對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政策法規進行解讀和經驗介紹;省法制辦就與自貿區、自貿港相關的法律事務進行培訓。
本次培訓是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 以及省委書記劉賜貴在七屆省委常委會第60次(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精神,
培訓班上, 應仲民緊密結合國內外發展大勢和工作實際, 對全球一些主要自貿區及自貿港建設發展經驗進行了簡要介紹, 並對《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起草思路、立法背景和意義、主要框架和特色、條文規定與演進等進行重點解讀,
“浙江自貿試驗區去年成立後, 大家每天都有幹不完的事情、卸不掉的責任, 壓力非常大。 我們一邊深化研究, 一邊起草《條例》, 兩步並一步走, 直接立法, 這是全國第三批自貿試驗區中第一部出臺的地方性法規。 ”應仲民說, 制定《條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 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需要;是推進“法治自貿區(浙江)”建設的要求, 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需要;是創出自貿試驗區新模式的要求, 突出用特色走在前列的需要;是整合各方力量的要求, 舉全省之力建設自貿試驗區的需要。
應仲民認為, 投資自由、金融自由、經營自由、貿易自由等四大自由程度的多少, 決定了一個自貿區的開放程度, 是推進自貿區和自貿港建設取得成功的關鍵。 海南在推進自貿區和中國特色自貿港建設過程中, 要十分注重法治環境建設,
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法制辦主任李永利在動員講話中透露, 省法制辦今後將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 更好地滿足廣大法制幹部需求, 為海南全島建設自貿區和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貿港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