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司法 德潤長清
為推進全面兩孩政策, 政府部門陸續推出了一些了配套措施, 各地通過修改本地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取消晚婚晚育假, 相應增加產假和配偶陪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可以將產假分列為以下幾項:
1. 基本產假98天,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 難產的, 增加產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個嬰兒, 增加產假15天;
4.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 享受產假15天;
5.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 享受產假42天。
在對全國31個省級地區的獎勵假進行了梳理, 主流的獎勵形式為女方產假獎勵和男方護理假兩項,
各地區生育獎勵假期匯總
小結
綜合來看, 各地區生育獎勵假為30天至3個月不等, 女職工可以享受的產假為128天至190天不等, 最長的可以達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