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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這20所高校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享有更多辦學自主權

為深化學位授權審核改革, 穩步推進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 根據《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規定,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日前印發《關於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印發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的通知》同時下發,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太大學等20所高校獲准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名單

(按單位代碼排序)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武漢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中國科學院大學

有關高校能夠獲得哪些辦學自主權?

確定為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 能夠享有更多的辦學自主權。 一是這些高校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調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 二是高校按本單位規定的程式完成審核後, 可直接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 不再需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專家複審。

三是高校有較大的學科設置權, 既可自主設置學科目錄規定的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 還可自主設置交叉學科, 按一級學科管理。 這為高校立足科技和學術前沿, 開展科學研究和培養創新人才, 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通過上述措施, 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程式更加簡化、回應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速度更快, 開闢了設置交叉學科的新管道, 對學校內涵發展的驅動也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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