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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在美國華盛頓賣私房菜 證照補全小心挨重罰

美國華盛頓特區消費者及法規事務局(DCRA)聯手市長亞太裔事務辦公室, 面向特區亞裔餐飲業者舉辦餐廳經營相關的法規講座,

各部門官員答疑解惑。 (美國《世界日報》/羅曉媛 攝)

中國僑網4月26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 伴隨美國華盛頓華人移民接連湧入, 對各系菜肴的需求也不斷增長。 但並非所有菜肴都具備開辦實體餐館的實力, 因此, 在自家做菜再出售的“家庭廚房”, 正通過微信等社交媒體在大華府火熱發展。 但這類“私房菜”不是任何人想做就能做, 若無安全衛生檢查, 無執照, 不遵守地方法規, 也將面臨調查、罰款2000美元甚至更嚴重的後果。

華盛頓特區消費者及法規事務局(DCRA)24日聯手市長亞太裔事務辦公室, 面向特區亞裔餐飲業者舉辦餐廳經營相關的法規講座。 來自特區衛生局、特區稅務局、特區消防與急救局, 以及DCRA公司註冊辦公室、行政區劃辦公室、商業執照辦公室、法規調查辦公室的官員現身說法,

介紹關於公司註冊、營業執照、區劃、衛生局要求、業務規範、防火安全等要求。

在華盛頓開辦餐館、餐車或做飲食供應商等, 首先要到DCRA完成公司或商號註冊;其次要在國稅局申請雇主身份號碼(EIN), 再用EIN到特區稅務局註冊;在行政區劃辦公室申請使用許可證或住宅使用許可證;通過衛生局和消防局檢查, 即可提交基本商業執照申請。 執照兩年有效, 前後申請總花費348.7美元。

此次講座由美國中餐基金會和美中工商聯合會共同支持, 配有中文翻譯, 現場以華人業者為主。 在問答環節, 關於“家庭廚房”管理以及餐車霸車位、損市容、搶生意的疑問最多。 DCRA表示, 特區法律禁止個人使用自家廚房做私房菜出售給公眾。

要做飲食供應商必須在合法的商業廚房完成烹飪, 要把自家作為工作場所的業者, 要先獲得住宅使用許可, 將私家廚房改為商用廚房, 符合衛生及消防條件, 並獲得營業執照。 若無證經營或違規經營, DCRA會先調查, 並給予十天寬限期, 允許業者整改以符合法律規定;若仍未達標, 將面臨2000美元甚至更高罰款。

會上也提到特區近期的立法提案, 建議允許業者在非商用廚房烹飪, 但事先要接受安全檢查, 且烹飪的食物僅限於烘焙類或其他無需控制溫度的極少數食物。 但鑒於法案尚未通過, DCRA建議做飲食供應商或幫人烹飪家宴的業者, 都先申請營業執照。 (羅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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