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紀委 南通市監委
關於五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典型案例的通報
近年來, 按照中央紀委、省紀委部署要求,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嚴肅查處了一批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現將我市近年來查處的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如皋市搬經鎮民政助理、敬老院院長王留兵工作失職問題。 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 王留兵未認真履行對分散五保供養、優撫等民政保障物件動態管理的審核職責, 對死亡的民政保障物件未依法及時核減, 致使266名民政保障對象死亡後仍然繼續享受相應民政專項資金待遇,
2.如東縣豐利鎮華嚴村村委會主任徐同山工作失職問題。 2013年, 徐同山負責華嚴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間, 在明知某農戶不符合申請危房改造條件的情況下, 仍為其辦理了危房改造手續, 致使該戶領取到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000元, 並違規建房。 2017年3月, 徐同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海門市臨江鎮劉洪村黨支部書記黃炳石、會計倪新豔違規列支扶貧資金問題。 劉洪村為2011至2015年市定經濟薄弱村。 2013年底, 為幫助劉洪村完成年度村營收入考核目標, 黃炳石、倪新豔通過簽訂虛假服務協定的方式, 違規將10萬元扶貧資金虛增為村營收入。
4.通州區平潮鎮甸北村村幹部陳淑琴騙取財政補助資金問題。 2014年至2016年, 陳淑琴牽頭負責本村殘疾人事務期間, 在本村殘疾人扶貧基地未實際開展工作的情況下, 複印村賬上已報支的村務開支票據, 騙取殘疾人扶貧基地財政補助資金5.2萬元。 2017年12月, 陳淑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開街道長新社區原黨支部書記袁惠松、黨支部書記茅宇輝、社工王金菊工作失職問題。 2016年1月, 袁惠松在發放扶貧救濟款過程中, 未認真履行審核職責, 向7名不符條件人員發放扶貧救濟款共計3000元。 2017年1月, 茅宇輝利用職權, 向2名不符條件人員發放扶貧救助款共計500元。
以上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虛報冒領、套取挪用、監管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 都是脫貧攻堅路上的“絆腳石”, 嚴重侵害貧困群眾利益, 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影響惡劣。
脫貧攻堅戰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堅戰之一, 2018年是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 中央紀委、省紀委分別部署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中共南通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南通市監察委員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