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工信部發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展開一個月的意見徵集。
按照《意見稿》, 今後乘用車、貨車、客車、專用車、摩托車、掛車或將統一管理, 方便企業申請。
同時, 《意見稿》還特別提出鼓勵技術創新和車企集團化管理, 推行車輛系族管理, 規範貨車類改裝車管理。
今後, 產品公告將簡化很多, 工信部預計今後產品准入類型將減少三分之一。
明確僵屍車企退出機制
近兩年, 工信部開展了僵屍企業清退工作, 這一問題在《意見稿》中也將有更明確的規定。
這也就意味著下列僵屍企業將被清退:
乘用車:連續2年年均產量少於2000輛;
貨車(含普通運輸類專用車):連續2年產量少於1000輛;
客車:輕型客車連續2年產量少於1000輛、大中型客車產量少於100輛;
掛車:連續2年產量少於100輛;
《意見稿》還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已經取得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
六類車型將統一管理
《意見稿》將原來19類過於細分的企業管理精簡調整為乘用車類、貨車類、客車類、專用車類、摩托車類、掛車類6個類別, 企業獲得某一個類別的准入許可之後,
為智能網聯、無人駕駛准入做好鋪墊
《意見稿》為了適應新的變化和需求, 提出, 因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原因導致企業或產品不符合准入管理有關規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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