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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藝人“持證上崗” 讓城市治理更有溫度

法制網評論員 劉丹

你是否曾因無序的街頭表演影響城市交通和市容而懊惱吐槽?也是否曾在街頭巷尾為彈唱歌手駐足鼓掌?

培訓選拔、持證上崗、指定表演區域、內容接受審核、可用二維碼向現場“觀眾”尋求“打賞”……近日, 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募符合條件的街頭藝人, 經過審核和複試後, 可獲得相應的演出許可, 這種有序規範街頭表演的做法獲得不少點贊。

當年, 北京“西單女孩”的一曲成名, 讓很多愛好音樂的人看到了“詩和遠方”。 街頭藝人, 或出於愛好, 或抒發感情, 或為賺錢謀生。 不可否認,

他們給快節奏的城市生活增添了些許人間煙火的氣息, 帶來了不少活力。 但是, 街頭藝人占道表演、流浪藝人佔用公共設施、聲音過大擾民、圍觀群眾阻礙交通破壞市容環境等問題, 給城市發展帶來了困擾。

如何讓街頭表演健康有序發展, 既體現城市治理的規範性、包容性, 又給城市文化足夠的、自由的發展空間, 是城市治理必須思考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城市治理要創新, 更要規範。 成都的做法不失為一種有益嘗試。 從報名審核到認證培訓, 從內容審核到規範場地, 從簽訂從業承諾書到優勝略汰, 成都的管理規定可謂十分全面。 但是, 要讓街頭表演真正規範有序, 還應考慮到衛生問題、治安問題等表演內容以外的一些問題。

其實, 上海、深圳、長沙都已通過審查發證、定點表演的方式, 讓街頭藝人有了生存空間和展示舞臺。 但是, 具體怎樣才能使規範更科學、監管更到位, 還應因城制宜。

城市治理要科學, 更要有溫度。 “隨時做好撤的準備”“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是很多街頭藝人都曾遭遇過的尷尬。 成都此次統一為符合要求的街頭藝人頒發“上崗證”, 讓民間藝術、城市文化和藝術愛好者有的放矢, 也讓城管執法更加有理有據, 這無疑是現代城市文化和人性化管理的雙贏。

當然, 城市給了街頭藝人合法的身份, 藝人本身更要依法依規表演, 讓更多更好的文化藝術豐富百姓的生活, 讓街頭藝術更加充滿時代元素。 如今, 很多民間傳統藝術逐漸失傳,

街頭表演的內容和形式也相對單一, 或許城市對街頭藝人和街頭藝術的規範可以成為一個契機和管道, 既讓街頭文化與時俱進, 也能挖掘出更多精彩的傳統藝術。

“持證上崗”給街頭藝人提供了更規範、更受尊重的表演空間, 同時也讓老百姓接觸到更多元、更活潑有序的街頭文化。 城市對街頭藝人態度的轉變, 體現著城市的開放包容和城市治理的科學進步。 治理方式的科學化、規範化、人性化, 也讓城市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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