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求複合被拒捅死妻子獲死緩
因複合未果、妻子仍堅持離婚, 他竟持尖刀、剪子捅向妻子, 致對方身中28刀當場死亡。 近日, 濟南中院依法審結此案, 男子張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釀血案 不願離婚複合未果, 連捅妻子數刀
張某與妻子丁某(歿年27歲)從老家河北結婚後, 一段時間感情尚好;可自從女兒出生後, 二人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 2013年, 小倆口來濟南做窗簾生意。 在他鄉獨自經營小本生意本就吃力, 再加上丈夫張某平時好吃懶做, 雖然妻子丁某起早貪黑, 可生意一直不溫不火,
丁某不再看他。 張某接著便用刀子捅向丁某的腹部, 並說:“你要是不同意, 咱們同歸於盡!”溫某見狀, 趕緊奪下張某的刀具, 右手被砍傷。 隨後溫某拎著奪取的刀子跑到樓下保安室喊人, 並打電話報警。 而與此同時, 張某則將丁某拽至陽臺處, 並順手從陽臺旁邊的縫紉機上拿起了一把剪刀, 瘋狂地朝丁某捅去……
等溫某和保安跑回來, 門卻關了。 他們從外叫門, 室內卻沒有動靜。
■獲改判 因自首情節, 死刑變死緩
案發後, 張某撥打“110”電話報警, 並返回現場向民警投案。 自首後, 張某對上述作案事實供認不諱。
案件審理期間, 丁某的家人稱, 丁某在世時, 曾給自己打來電話提醒道:張某要是去你家敲門, 你別開, 也別和孩子單獨外出。 後來丁某還給自己轉來一條之前張某曾發給她的短信, 內容為:要讓我找到你, 你就別想活。 沒想到還沒過一個月, 就接到丁某出事了的電話。
2017年6月, 濟南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死刑, 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宣判後, 張某服判不上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依法覆核時將此案發回重審。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