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 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追尾事故, 這些追尾事故中, 大多數是因為後車沒有集中精力開車, 沒有看前方的路, 在幹別的事情而導致。 因為即使1秒鐘沒有看前方, 如果前車刹車, 就有可能引發追尾, 除非與前車的距離很遠, 但實際開車中, 大多數時候都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因為車太多了, 當有安全距離後, 旁邊的車也會插進來, 所以提高開車時的注意力是關鍵。
一旦發生追尾, 基本上都是後車全責。 有人會問, 車輛都是在正常行駛, 前車突然莫名其妙的突然急刹車, 導致躲閃不及而追尾, 理應是前車的責任。 但是交通法規就是這麼規定的, 追尾就是後車沒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後車全責。 假設你距離前車足夠遠, 無論前車怎麼做, 都是不會追尾的。 這麼規定也是為了更容易的劃分責任, 不會出現扯皮現象, 縮短執法時間, 降低執法難度。
如果出現多輛車追尾責任怎麼劃分的?分兩種情況, 假設有3輛車追尾, 如果第一二輛車都停好不動了, 第三輛車刹不住, 追尾了第二倆車,
也有這麼幾種情況追尾了不是後車的責任, 首先如果是前車違章行駛,
開車防止追尾, 一定要集中注意力, 眼睛看的始終是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