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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第一法院發佈智慧財產權審判白皮書!這些商標最容易被侵權

26日下午, "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相關法律問題研討會"在松山湖召開。

東莞陽光網訊智慧財產權是國家及其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性資源,

是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 今天(4月26日)是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日, “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相關法律問題研討會”在松山湖召開,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發佈了《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 據悉, 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涉及品牌眾多, 馳名商標如“茅臺”、“小天鵝”、“步步高”、“張小泉”等商標最容易被侵權。

三年共受理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3597件

白皮書中顯示, 2013年至2017年,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訴訟案件3813件(含舊存, 下同)。 其中, 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3597件, 審結3376件, 結案率達93.86%, 調撤率達63.34%。 受理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1971件, 商標侵權糾紛案件1272件,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113件, 智慧財產權合同糾紛等其他案件241件。

據介紹, 在此期間,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214件。 其中, 受理假冒注冊商標罪103件,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56件, 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34件,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10件, 侵犯著作權罪11件, 對270人作出有罪判決。 在判處的刑罰中, 被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共88人;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共計147人;對35人適用緩刑。 在財產刑的適用上, 並處罰金270人, 最高判處罰金80萬元, 嚴厲打擊了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

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則共有2件被受理。 案件被告均為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宗撤訴結案;另一宗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上訴後, 東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侵權物件日益多元化 犯罪地域相對集中

在著作權案件中, 除傳統的文章、音樂、小說、攝影、圖片、平面美術、影視等常見的作品形式之外, 還出現了網路遊戲、動漫形象、產品說明書等作品類型, 這類案件權利作品與被訴侵權作品之間的實質性相似比對難度較大。 其中,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等電視音樂歌曲權利人起訴有關KTV業主, 動漫設計衍生作品以及圖片、文字作品等的商業化使用而產生的糾紛占了主要部分, 特別是知名動畫形象的著作權侵權糾紛, 包括“喜羊羊”“熊大”“巴拉拉小魔仙”“大嘴猴”“鎧甲勇士”等。

而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案件涉及品牌多、知名度高, 跨煙酒、服飾、硒鼓、油類、鞋類、手袋、手機配件、食品等數十餘種商品類別和數十種國內外知名商標,

如中國馳名商標“茅臺”、“小天鵝”、“步步高”、“張小泉”, 國際知名品牌“LOUIS VUITTON”、“惠普”、“Canon”等都曾遭侵犯智慧財產權。

與此同時, 智慧財產權犯罪地域相對集中, 被告人文化水準較低, 也出現了外國人犯罪。 犯罪地點在萬江、寮步、東城、茶山、石排、南城的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約占68%, 多集中在城中村等租賃場所。 被告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 高中以下學歷占82%, 法律意識薄弱。 絕大部分被告人屬於初犯、偶犯, 認罪態度較好。 其中僅有不到1%的被告人是東莞戶籍。 外國人罪犯案件, 涉及越南、敘利亞等國籍。

糾紛主體類型複雜

在商標侵權案件中, 被控侵權主體80%為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等終端零售商, 此外也涉及大型商城、同行業公司及生產廠家等。

涉訴主體地域分佈廣, 經營地遍佈轄區各個鎮街, 經營規模普遍較小, 以臨街商鋪為主。

而在侵犯著作權案件中, 既有著作權人起訴, 如文學、攝影作品等享有著作權的個人或法人對其他公司、網站未經許可使用其作品提出侵權訴訟;也有文化公司作為繼受權利人起訴其他公司、網站等。 例如, 基於其繼受取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針對視頻盜鏈、欄目抄襲、文章轉載等行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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