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小鳴單車不履行退押金判決

今年3月22日,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全國共用單車公益訴訟第一案”——小鳴單車公益訴訟案, 並當庭宣判, 判令被告小鳴單車經營管理方廣州悅騎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消費者退還押金、披露押金資訊、公開道歉等, 被告方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上訴, 判決已於4月13日正式發生法律效力。 但被告方悅騎公司在判決規定時限內未履行法律責任, 不執行法院判決。 4月24日,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為消費者權益力爭到底。

企業經營失敗

不應由消費者“買單”

廣東省消委會稱, 消費者不應為企業經營失敗“買單”。 去年以來, 在殘酷的行業競爭中, 悅騎公司經營管理的“小鳴單車”經營惡化、盈利下降, 開始大面積拖延退還消費者押金, 引發了大量消費投訴糾紛, 2017年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小鳴單車投訴122924件, 占全年總投訴量達33.18%。 在廣東省消委會、廣州(深圳)等地消委會的大力監督下, 雖然企業已向大部分消費者退回了押金, 但尚有一部分消費者押金被長期拖欠且無法退回。 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 在後期多次指導、監督無效的情況下, 廣東省消委會最終對相關企業提起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該案的提起和判決得到了社會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評, 但並沒有扭轉企業錯誤的認識觀念和行為。

在庭審辯論階段, 企業就提出共用單車是新生事物, 社會要給予試錯空間, 應對企業寬容。 在判決生效後, 企業不僅未在法定期限內執行判決要求退回消費者押金, 甚至在態度上也未做出道歉的姿態。 廣東省消委會認為, 作為互聯網商業, 社會各方已給予共用單車這一新生事物足夠的試錯空間, 但寬容不等於縱容, 企業不能拿消費者的利益作為試錯的資本, 行業探索及經營失敗的帳單不能由消費者支付, 這是廣東省消委會發起訴訟的初衷, 也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追到底的目的, 更是眾多經營者特別是共用單車從業者必須恪守的底線。

共用單車領域

存量押金近100億元

共用單車在中國擁有數億消費者,

行業內普遍推行的押金制度, 形成了龐大的存量資金規模。 相關資料顯示, 截止至2017年6月, 保守估計僅共用單車領域的存量押金規模近100億元。 面對巨額資金, 在制度規範和監管跟不上的情況下, 以共用單車為代表的共用經濟模式, 被一些不良企業利用作為融資圈錢的管道, 衍生出巨大的金融風險, 容易造成眾多消費者經濟損失。

廣東省消委會對小鳴單車拖欠消費者押金問題提起了全國第一宗共用單車公益訴訟。 該案的勝訴, 其意義不僅僅在於對數十萬直接相關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更在於通過司法判決, 明確界定押金的權屬關係, 鼓勵免押金的服務方式, 制止共用單車企業對消費者押金的任意支配使用,

遏止任何利用互聯網業態進行圈錢融資的企圖, 從而保護共用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使其更長遠地惠及社會和廣大消費者。

羊城晚報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