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李先生對記者說,
在農村的小商店裡買到臨界食品或者是過期食品並不覺得奇怪,
但是讓他奇怪的是這個“桃李麵包”已經過期7個月了,
在外包裝沒有破損的情況下,
肉眼看不到任何黴點和長毛的情況。
以前他買過別的品牌的麵包,
在常溫下放置幾天就會長毛,
包括饅頭,
冷藏時間長了也會黴變。
“這個桃李麵包已經過期7個月了,
沒有風乾和變硬,
也沒有一點變質的跡象,
我懷疑是加入了過多防腐劑所致。
”李先生擔憂地說。
當日,
記者在該麵包的外包裝上看到保質期為:常溫下4~9月份為5天,
10月份至次年3月份為7天;食品添加劑為維生素C,
丙酸鈣和脫氫乙酸鈉。
記者查詢後得知,
這3種添加劑都是國家允許使用的,
其中丙酸鈣是一種常見的防黴劑,
它和脫氫乙酸鈉的作用就是防腐防黴。
4月23日,
記者將此情況反映到內蒙古桃李食品有限公司,
該公司派相關負責人李先生與記者見面,
並且查看了這個過期麵包,
李先生表示,
這個麵包確實是他們公司生產的,
並非假冒。
至於為何過期7個月未發生黴變,
李先生當場並未作出更多解釋,
只是稱麵包中的添加劑含量嚴格執行國家標準,
絕不可能出現防腐劑超標的情況。
4月25日,
內蒙古桃李食品有限公司的李先生來到本報,
向記者出具了一份廠家《關於超過保質期的麵包外觀無長毛變化的原因》。
廠家在這份說明中解釋稱,
麵包在無黴菌的條件下,
添加了符合國標要求劑量的防腐劑,
高溫殺菌後進行密封包裝,
並且貯存在黴菌不適應生長的溫度環境中,
是有可能沒有長毛變質的表像的,
但是這不代表麵包中的其他細菌沒有繁殖,
因為絕大部分細菌是肉眼不可見的,
也不代表過期麵包的其他產品指標符合食用要求,
所以,
為了消費者的健康,
建議過保質期的麵包不要食用。
提供了書面解釋之後,
李先生詢問記者是否可以不刊發此稿件,
並且隱蔽地遞給記者幾張百元鈔票,
記者予以拒絕。
當日下午,
李先生再次給記者打來電話,
廠家一位元姓張的負責人在電話中質問記者采寫該稿件的目的,
要求不發或者緩發該稿件,
並且堅持要與記者見面再次溝通,
記者再次予以拒絕。
記者 楊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