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寶寶六歲的時候已經自己學會了很多東西了, 而且在正常情況下都可以和成年人交流, 毫無障礙了, 所以這個時候, 父母基本上就可以給孩子立規矩了, 因為從六歲的時候開始, 如果父母能夠給他立在上面的三個悲劇的話, 那麼他長大之後想不優秀都特別的困難。
1、不允許有罵人, 打架等粗魯的行為。
就是寶寶六歲的時候, 就已經開始逐漸的模仿大人講話和行為了, 而且這時候他們還不懂得好壞之分, 可能就會很容易學到一些罵人的壞行為, 所以這時候就需要家長們及時的進行制止打架這個, 黎冠也是一樣的, 因為六歲的小孩子開始具備了自己的個性, 容易跟小朋友有這樣或那樣的摩擦, 所以, 父母教育孩子的時候也不能用暴力解決, 孩子長大之後才可能會成為文明的人, 如果父母能夠給他們立下這個規矩的話, 兒子們長大之後想不優秀都比較困難。
2、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
其實如果給孩子立規矩的話, 就能夠更好的幫助孩子, 區分你的和我的之分, 只讓他知道自己的東西就是自己的, 而不是別人的, 別人的東西也是不能隨便拿的, 而只有自己的東西才能夠自己做主,
3、做錯事要道歉
六歲的時候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孩子, 無論因為什麼做錯了事情, 一定要記得去道歉, 而且要讓孩子學會尊重別人, 同時要深刻的反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