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用戶端4月28日電 28日, 工信部發佈《關於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正式商用的通告》, 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 將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由試點轉為正式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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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表示, 鼓勵移動通信業務和服務創新, 提升移動通信市場競爭層次和服務水準, 經總結評估, 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 將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由試點轉為正式商用。
通告要求, 轉售企業根據自身業務需求, 可申請移動轉售客戶服務號碼, 並應嚴格按照批准的位元長、用途等規範使用碼號。
通告提出, 基礎電信企業給予轉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應低於基礎電信企業同類業務平均業務單價(或套餐價格), 鼓勵雙方企業根據市場情況及商業合同約定, 及時對批發價格進行調整。
通告強調, 轉售企業應規範財務管理制度, 對預收資金進行嚴格管理, 做到專款專用, 在用戶未消費前不得劃入企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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