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用戶端4月28日電 據北京市發改委網站28日消息,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聯合發佈通知, 規範北京市停車收費行為, 調整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 5月1日起, 北京市占道停車場白天停車不滿15分鐘, 夜間停車不滿2小時不收取停車費。
通知要求, 北京市占道停車場白天(7:00-19:00)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 夜間(19:00[不含]-次日7:00)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 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 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 其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需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及時調整計費規定。
通知提出, 各區發展改革、停車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 要做好對停車場經營單位停車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等政策服務工作;加強對停車場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 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 各停車場經營單位要做好員工政策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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