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雲南紅河州、臨滄市、昭通市通報多起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30餘名領導幹部被處分
其中, 上到:
副局長向建檔立卡貧困戶違規收費、
副局長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弄虛作假、
副主任專案監管不到位……
下到:
居委會副主任違規為親友辦理城鎮低保、
村書記18次私自提取低他人低保金、
村書記編造虛假驗收材料、
村支書違規重複享受國家住房補助、
村組長侵佔農戶救災補助……
臨滄通報3起典型案例
臨滄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耿馬:村支書違規重複享受住房補助
耿馬自治縣大興鄉龔家寨村原黨總支書記李傳新、村委會主任李國芬違規重複享受國家建房補助資金問題。 耿馬自治縣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專案過程中, 時任大興鄉龔家寨村黨總支書記李傳新、村委會主任李國芬利用職務之便, 在2012年已享受農危改1.5萬元補助金的情況下, 2013年2月李傳新使用妻子龔木珍戶頭違規重複享受國家農危改補助金3.7萬元、李國芬使用李傳升戶頭違規重複享受國家農危改補助金1.5萬元。
2017年11月, 李傳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李國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規享受的農危改補助資金全部收繳財政。
滄源:村組長將集體資金拿來家用
滄源自治縣猛來鄉猛來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趙尼那侵佔集體資金問題。
2017年11月, 趙尼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所佔用集體資金全部退繳。
雙江:村副組長取用低保戶低保金私用
雙江自治縣猛庫鎮公弄村小戶賽外寨一組副組長羅文榮侵佔低保金問題。 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 羅文榮利用職務便利, 違規保管本組低保戶(羅紮兒戶、張啊三戶)低保存摺, 先後兩次私自取出低保金共計11490元,
2017年12月, 羅文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紅河通報4起問題
紅河州紀委通報了4起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個舊:副局長向貧困戶違規收費
2017年12月26日, 個舊市紀委給予劉飛黨內警告處分, 違規收取費用已全部退還建檔立卡貧困戶。
彌勒:村副主任貪污低保金
彌勒市竹園鎮龍潭村委會原副主任保應澤貪污農村低保金問題。 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間, 時任龍潭村委會副主任保應澤在協助政府發放低保金過程中, 利用職務便利, 先後多次將低保金共計23160.67元占為己有。
2018年3月23日, 竹園鎮黨委給予保應澤開除黨籍處分, 違紀所得已收繳。
瀘西:副局長在脫貧攻堅中弄虛作假
瀘西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副局長金曉生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
2018年1月31日, 瀘西縣紀委給予金曉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紅河縣:鎮長等套取扶貧經費發補貼
紅河縣浪堤鎮黨委原書記趙小鈔等3人套取駐村扶貧工作隊專項補助經費違規發放工作補貼問題。
2017年12月2日, 紅河縣紀委給予楊進輝、馬連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1月31日, 紅河縣紀委給予趙小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已收繳。
昭通通報11起典型案例
昭通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11起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典型案例
昭陽區:村組長將低保指標長期安排給親屬
昭陽區舊圃鎮後海村第四村民小組長楊天友優親厚友問題。 2007年至2017年,楊天友將該組3個低保指標長期安排給其親屬,違規享受低保金38781元。
2017年8月30日,楊天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相關人員受到責任追究,後海村委會主任劉玉平、村委會副主任錢榮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魯甸:村組長侵佔農戶救災補助資金
魯甸縣水磨鎮新棚村下天井村民小組長張汝國侵佔群眾利益問題。2015年11月,時任新棚村溝門口村民小組長張汝國,侵佔該組一農戶救災及重建補助資金7000元歸自己使用。
2017年2月7日,張汝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巧家:村書記編造虛假驗收材料
巧家縣新店鎮水井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肖映坤等3人弄虛作假問題。2014年,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該村二農戶因建房困難未按時按要求修建房屋,肖映坤安排時任村委會副主任曾政誠、時任村委會委員肖曉雲,編造虛假驗收材料上報審批付款;肖映坤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
2018年1月25日,肖映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曾政誠、肖曉雲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鎮雄:村主任虛報農資補貼占為已有
鎮雄縣花山鄉大河村原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蔡義福和村委會副主任文懷英虛報套取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5年期間,蔡義福、文懷英通過虛報面積套取農資綜合補貼資金,並據為已有。其中,蔡義福套取據有6296元,文懷英套取據有9271元。
2017年11月23日,蔡義福,文懷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彝良:村書記18次私自提取低他人低保金
彝良縣龍街鄉內武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雷忠陽侵佔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2011年至2015年期間,雷忠陽先後18次從私自保管的6戶村民“一本通”中提取低保金,占為己有37280元;發放救災物資不及時,導致16530斤救災大米發黴變質不能食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4713元;收受一村民為爭取農村危房改造名額所送禮金2000元;雷忠陽還涉及其他嚴重違紀問題。
2018年3月6日,雷忠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威信:居委會副主任違規辦理城鎮低保
威信縣紮西鎮魚洞社區黨總支委員、居委會副主任張新古優親厚友等問題。2012年至2013年期間,張新古先後為其一同學之父母分別違規辦理享受城鎮低保,為該同學之父違規辦理住房補貼,致使二人違規領取低保金和住房補貼25972元。
2017年8月8日,張新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法罷免其魚洞社區居委會副主任職務,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鹽津:鎮長等將非貧困戶納入扶貧專案
鹽津縣廟壩鎮黃草社區扶貧專案實施過程中鎮村幹部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間,廟壩鎮在組織實施黃草社區2016年地方政府債券扶貧專案中,將村幹部親屬、村民小組長等不符合政策規定的32戶非貧困戶納入烏金豬養殖專案實施對象,將95戶非貧困戶納入烏骨雞養殖專案補助對象。
2017年12月18日,廟壩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存能和廟壩鎮紀委書記李林、廟壩鎮原分管扶貧工作副鎮長羅豔分別受到通報的問責,廟壩鎮黨委副書記張清友、廟壩鎮扶貧辦副主任曹家明分別受到談話誡勉的問責,黃草社區原黨總支書記侯茂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涉及問題責令廟壩鎮黨委、政府限期整改。
大關:鎮書記違規將農戶納入危房改造指標
大關縣壽山鎮元坪村黨總支書記宋廷松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7月至9月,宋廷松將明知不符合政策規定的2戶農戶確定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指標,致使二戶分別違規獲得20200元補助;同意將不屬集中安置範疇的1戶農戶納入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專案,致使該戶違規享受資金15850元。
2018年3月28日,宋廷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永善:副鎮長扶貧專案管理不到位
永善縣務基鎮副鎮長楊勝倫、鎮扶貧辦主任蔣永江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11月,在務基鎮政府實施2015年回龍村長虹自然村整村推進產業專案(花椒種植)中,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鎮長楊勝倫、鎮扶貧辦主任蔣永江對花椒種植專案管理、督促檢查、跟蹤問效不到位,苗木採購未組織驗收、供苗未按合同標準,導致苗木成活率低,造成項目資金損失浪費,折算金額303100元。
2018年1月16日,楊勝倫、蔣永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綏江:副主任等專案監管不到位
綏江縣扶貧辦副主任王旭東、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周啟發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至2016年期間,王旭東監督管理不到位、跟蹤問效不及時,周啟發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不到位、督促檢查不力,以致綏江縣部分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未報帳、滯留在有關專案實施單位、專案建設程式不規範、專案完成驗收不及時。
2018年3月9日,王旭東、周啟發分別受到全縣通報的問責,相關單位涉及的10名責任人受到誡勉談話或提醒談話,涉及問題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水富:村支書違規操作扶貧安居工程
水富縣向家壩鎮樓壩村黨總支書記鄒霖等5人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5月,鄒霖和村“兩委”委員唐紹高主觀分析識別房屋安全等級,違規將1戶不符合建房要求的建檔立卡戶列為扶貧安居工程建房戶,致使該戶違規享受補助資金30000元;集體研究確定時,村委會主任李小燕、村委會副主任唐乙元和村委委員唐豔群均未提出反對意見,事後也未入戶調查核實。
2017年9月11日,鄒霖、唐紹高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小燕、唐乙元、唐豔群分別受到談話誡勉的問責,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螞蟻”雖小,危害不小
“蒼蠅”成群,其害如虎
侵蝕的是群眾的切身利益
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
影響的是脫貧攻堅任務的完成
必須嚴肅處理!
雲南網(ID:yunnancn)綜合自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雲嶺清風、雲南日報
編輯:李斌
2007年至2017年,楊天友將該組3個低保指標長期安排給其親屬,違規享受低保金38781元。2017年8月30日,楊天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相關人員受到責任追究,後海村委會主任劉玉平、村委會副主任錢榮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魯甸:村組長侵佔農戶救災補助資金
魯甸縣水磨鎮新棚村下天井村民小組長張汝國侵佔群眾利益問題。2015年11月,時任新棚村溝門口村民小組長張汝國,侵佔該組一農戶救災及重建補助資金7000元歸自己使用。
2017年2月7日,張汝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巧家:村書記編造虛假驗收材料
巧家縣新店鎮水井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肖映坤等3人弄虛作假問題。2014年,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該村二農戶因建房困難未按時按要求修建房屋,肖映坤安排時任村委會副主任曾政誠、時任村委會委員肖曉雲,編造虛假驗收材料上報審批付款;肖映坤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
2018年1月25日,肖映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曾政誠、肖曉雲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鎮雄:村主任虛報農資補貼占為已有
鎮雄縣花山鄉大河村原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蔡義福和村委會副主任文懷英虛報套取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問題。2010年至2015年期間,蔡義福、文懷英通過虛報面積套取農資綜合補貼資金,並據為已有。其中,蔡義福套取據有6296元,文懷英套取據有9271元。
2017年11月23日,蔡義福,文懷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彝良:村書記18次私自提取低他人低保金
彝良縣龍街鄉內武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雷忠陽侵佔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2011年至2015年期間,雷忠陽先後18次從私自保管的6戶村民“一本通”中提取低保金,占為己有37280元;發放救災物資不及時,導致16530斤救災大米發黴變質不能食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4713元;收受一村民為爭取農村危房改造名額所送禮金2000元;雷忠陽還涉及其他嚴重違紀問題。
2018年3月6日,雷忠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威信:居委會副主任違規辦理城鎮低保
威信縣紮西鎮魚洞社區黨總支委員、居委會副主任張新古優親厚友等問題。2012年至2013年期間,張新古先後為其一同學之父母分別違規辦理享受城鎮低保,為該同學之父違規辦理住房補貼,致使二人違規領取低保金和住房補貼25972元。
2017年8月8日,張新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依法罷免其魚洞社區居委會副主任職務,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鹽津:鎮長等將非貧困戶納入扶貧專案
鹽津縣廟壩鎮黃草社區扶貧專案實施過程中鎮村幹部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間,廟壩鎮在組織實施黃草社區2016年地方政府債券扶貧專案中,將村幹部親屬、村民小組長等不符合政策規定的32戶非貧困戶納入烏金豬養殖專案實施對象,將95戶非貧困戶納入烏骨雞養殖專案補助對象。
2017年12月18日,廟壩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存能和廟壩鎮紀委書記李林、廟壩鎮原分管扶貧工作副鎮長羅豔分別受到通報的問責,廟壩鎮黨委副書記張清友、廟壩鎮扶貧辦副主任曹家明分別受到談話誡勉的問責,黃草社區原黨總支書記侯茂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涉及問題責令廟壩鎮黨委、政府限期整改。
大關:鎮書記違規將農戶納入危房改造指標
大關縣壽山鎮元坪村黨總支書記宋廷松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7月至9月,宋廷松將明知不符合政策規定的2戶農戶確定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指標,致使二戶分別違規獲得20200元補助;同意將不屬集中安置範疇的1戶農戶納入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專案,致使該戶違規享受資金15850元。
2018年3月28日,宋廷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永善:副鎮長扶貧專案管理不到位
永善縣務基鎮副鎮長楊勝倫、鎮扶貧辦主任蔣永江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11月,在務基鎮政府實施2015年回龍村長虹自然村整村推進產業專案(花椒種植)中,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鎮長楊勝倫、鎮扶貧辦主任蔣永江對花椒種植專案管理、督促檢查、跟蹤問效不到位,苗木採購未組織驗收、供苗未按合同標準,導致苗木成活率低,造成項目資金損失浪費,折算金額303100元。
2018年1月16日,楊勝倫、蔣永江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綏江:副主任等專案監管不到位
綏江縣扶貧辦副主任王旭東、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周啟發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至2016年期間,王旭東監督管理不到位、跟蹤問效不及時,周啟發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不到位、督促檢查不力,以致綏江縣部分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未報帳、滯留在有關專案實施單位、專案建設程式不規範、專案完成驗收不及時。
2018年3月9日,王旭東、周啟發分別受到全縣通報的問責,相關單位涉及的10名責任人受到誡勉談話或提醒談話,涉及問題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水富:村支書違規操作扶貧安居工程
水富縣向家壩鎮樓壩村黨總支書記鄒霖等5人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5月,鄒霖和村“兩委”委員唐紹高主觀分析識別房屋安全等級,違規將1戶不符合建房要求的建檔立卡戶列為扶貧安居工程建房戶,致使該戶違規享受補助資金30000元;集體研究確定時,村委會主任李小燕、村委會副主任唐乙元和村委委員唐豔群均未提出反對意見,事後也未入戶調查核實。
2017年9月11日,鄒霖、唐紹高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小燕、唐乙元、唐豔群分別受到談話誡勉的問責,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螞蟻”雖小,危害不小
“蒼蠅”成群,其害如虎
侵蝕的是群眾的切身利益
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
影響的是脫貧攻堅任務的完成
必須嚴肅處理!
雲南網(ID:yunnancn)綜合自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雲嶺清風、雲南日報
編輯: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