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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擴轉需!廣州11區小學招生工作指引,我們幫你整理好了!

4月28日,

廣州各區公佈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

小布現在就把各區招生內容展現給大家。

以下內容, 轉需!

越秀區

登記時間

越秀區戶籍適齡兒童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5月5日至10日。

廣州市公辦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

2018年5月19、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三天到網上報名系統指引的學校提交資料審核

招生物件及條件

(一)具有本區常住戶籍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 於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具有本區常住戶籍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兒童(含智障、自閉、腦癱等類型),

可到我區特殊學校申請入學。 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報名就讀。

因疾病或特殊情況, 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屬的登記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附區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並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延緩入學期滿, 應即入學。

凡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 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監護人(父或母)房產所在地, 使人戶一致, 並到房產所在地的對口學校辦理入學登記。

(二)適齡兒童沒有本市常住戶籍的, 但符合廣州市教育局有關規定, 請按有關規定辦理入學登記。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登記指引

凡符合小學一年級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

其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帶小孩到指定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並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一)隨父母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為業主的房產證原件及影本;2.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複印戶口名簿中的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 父母身份證、小孩身份證(如已辦理需提供)原件及影本;3.《兒童計畫免疫接種證》;4.《廣州戶籍生小一公辦招生學生資訊表》。

(二)隨祖輩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產證原件及影本;2.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複印戶口名簿中的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 父母身份證、小孩身份證(如已辦理需提供)原件及影本;3.《兒童計畫免疫接種證》;4.《廣州戶籍生小一公辦招生學生資訊表》。

(三)租住戶適齡兒童需提供:1.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原件及影本;2.家長及小孩在本區的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集體戶需同時提供戶口位址頁), 父母身份證、小孩身份證(如已辦理需提供)原件及影本;3.《兒童計畫免疫接種證》4.《廣州戶籍生小一公辦招生學生資訊表》。

(四)實際在本區居住的拆遷戶子女需提供:1.拆遷協定公證書的原件及影本, 並提供實居地的有效證明;2.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複印戶口名簿中的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 父母身份證、小孩身份證(如已辦理需提供)原件及影本;3.《兒童計畫免疫接種證》4.《廣州戶籍生小一公辦招生學生資訊表》。

備註:《廣州戶籍生小一公辦招生學生資訊表》在網上報名後由家長自行下載列印。

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

非穗籍適齡兒童登記辦法

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按《2018年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中的證明材料準備資料, 於2018年5月19、20、21日三天帶備證明材料到符合條件的服務範圍學校進行登記審核。

學位安排辦法

以下幾類情況的學位安排辦法:

1.完全房產住戶

(1)常住戶: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需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 房產為適齡兒童父或母全權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權所有、父母與子女共同全權所有),

由對口小學接收。

(3)二手房住戶:已購二手房且人戶一致的業主子女(需提供房產證), 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 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 由對口小學接收;如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原業主有小孩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 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不完全房產住戶(指與適齡兒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員共同擁有)

適齡兒童的父母擁有的不完全房產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即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房產或居住地(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 人戶一致, 由對口小學接收。 如適齡兒童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則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3.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是祖輩(直系親屬)家, 同戶同住,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與父母的戶籍搭在祖輩家,但適齡兒童的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由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4.隨非直系親屬住戶:居住在適齡兒童非直系親屬的房產,該居住地為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5.租住戶: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租住越秀區轄內的房屋,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

(1)父母為承租人並具有越秀戶籍的適齡兒童:

① 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產權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戶一致並能提供相關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沒有在越秀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學生,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內另有房產或報名時在同一住宅單元已有學生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父母為承租人並具有廣州市內其他區戶籍(不含越秀區)的適齡兒童:

2018年4月30日(含2018年4月30日)前對手續完備的租住戶,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以登記備案單位審核時間為准),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承租人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2018年4月30日後在越秀區租住私人房屋(含新租和續租)的,需提供截止到當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在該地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登記備案證明(以登記備案單位審核時間為准)。且該住宅單元五年內沒有小孩在越秀區小學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6.集體戶:適齡兒童及父或母均屬廣州市越秀區集體戶並實際居住在本區,集體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應到實際居住地申請入學,學位安排辦法視情況參照以上1-5類執行。

7.拆遷戶:根據拆遷協定內容由拆遷方提供居住地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並實際在我區轄內居住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拆遷協議和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凡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的學生均視為接收學校的地段生。

錄取辦法及註冊時間

(一)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分配學位,學位分配通知書於6月9日由家長到登記學校或指定學校領取。

(二)新生註冊時間于6月16日進行,屆時家長持學位分配通知書到錄取學校辦理註冊手續。

(三)對5月21日前沒有辦理登記手續又符合我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四)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適齡兒童,在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進行補登記,由家長攜帶適齡兒童和所需的證明材料到區教育局統一辦理。

學校可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時間及地點

個別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可在服務範圍學校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提供現場網報的服務時間由各小學自行安排。

荔灣區

入學程式

2018年,全市公、民辦小學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1、具有本區戶籍報讀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再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

2、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可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

3、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的適齡兒童于5月20日直接到學校現場提供材料報名登記並審核。

網上報名時間和審核資料時間

1、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5日-5月10日

2、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16日-5月20日

適齡兒童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在此時間段內前往地段小學或所報讀的民辦學校現場提出申請,各公、民辦小學在此時間段內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網上報名協助。

3、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時間:

5月19日-5月21日(星期六、日、一)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民辦小學的資料審核時間請留意各民辦學校的告示。

入學登記辦法

(一)入學年齡: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指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辦理入學資料審核的地點、需帶備的證明材料:

具有本區戶籍的,報讀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提交後,於5月19日-5月21日三天內,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按照地段學校的指引帶齊證明材料攜小孩到地段學校進行審核,各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分別在荔灣區各公辦小學與社區居委會公佈欄公佈,同時在荔灣區政府網(http://www.lw.gov.cn)、荔灣教育資訊網(http://www.gzlwedu.org.cn)公佈,需帶備證明材料如下:

1.戶口名簿;

2.房產資料: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與戶口名簿同址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定;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記備案證明,所租房屋應為本人唯一居住地,無需提供房屋查詢情況(報名系統聯網自動查詢);

拆遷戶的:需提供有關拆遷協議;

3.兒童計畫免疫證;

4.兒童身份證。

(三)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入學申請登記辦法

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在對應服務地段學校登記報名。符合條件者,按區教育局安排對應地段的學校對口入學。

(四)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申請登記辦法

已申請積分入學的: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根據《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荔府辦〔2017〕9號)要求,今年積分制入學相關安排已於3月16日在荔灣政府網站和荔灣教育資訊網上公佈。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上報名系統從3月19-30日接受報名。通過預審、初審、複審等環節,4月30日—5月11日公示積分計算結果,5月16日將經公示確認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名單移交區教育局。5月17-18日申請人登陸“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填報志願。區教育局安排學位;5月22-23日申請人登陸網上申請系統確認錄取結果。5月28-30日申請人攜帶已安排學位的隨遷子女及以下材料到錄取小學報到:

1.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入學錄取書;

2.戶口名簿;

3.出生證;

4.父母身份證及適齡兒童身份證;

5.兒童計畫免疫證。

未申請積分入學的:可以到實際居住地附近的公辦學校申請剩餘學位,如果公辦學校沒有剩餘學位接收的,可到我區的各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入學登記注意事項

(一)在報名登記前請務必到社區居委會瞭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屬的社區居委及準備好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二)在報名登記前空掛戶籍者請將戶籍遷往實際居住地,並在實際居住地就近申請對口地段入學,對不符合人戶一致的空掛戶籍者一律在實際居住地統籌安排學位。

補辦報名登記手續時間、領取小學錄取通知書時間與註冊時間

(一)沒有按時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統一在8月27-28日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完成網上報名及現場資料審核,補報名登記的適齡兒童由學校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二)公辦小學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間為6月9日,領取錄取通知書的地點請留意各登記點學校的具體通知。

(三)新生註冊時間為:公辦小學6月16日

海珠區

天河區

關於穗籍普通適齡兒童(以下簡稱“穗籍生”)

網上報名

5月5日—10日: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穗籍生家長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

現場審核資料

5月19日—21日,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網上報名登記有效的穗籍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陪伴,在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須帶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影本一份):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或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居民戶口名簿。2.有效居住證明。(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擁有完全房產的,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只擁有不完全房產的,提供房產證、一手房購房協定、宅基地證或集資房證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確無房產的,則須提供有效居住證明(祖輩房產證、拆遷協議、租期至少至2021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房產證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證明)。

派發錄取通知書

6月9日,公辦小學網上派發錄取通知書。請家長自行上網查詢錄取結果。

學位安排辦法如下

公辦小學學位按“一戶一學位”(雙胞胎、多胞胎及符合計劃生育二胎政策除外)進行分配,即一個住宅單元只能分配對口學校的一個學位,如果報名時學位已被佔用(即該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學校在讀1—5年級的),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情況分以下幾類:

1.地段生:按地段對口入學。

(1)一手房住戶:適齡兒童父(母)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18

年5月10日前)購房(房產證明或購房協議)併入戶、入住,人戶一致。

(2)二手房住戶: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18年5月10日前)已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登記時間為准)併入戶、入住,且人戶一致,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2.統籌生:解決地段生後,優先考慮安排地段對口學校入學。

(1)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

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2)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且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3)拆遷戶:由拆遷辦安置並實際居住在我區轄內的拆遷戶子女(以拆遷協議提供的居住地為依據,可不與戶口地址一致,但必須具備廣州市戶籍)。

3.統籌生:統籌安排入學。

(1)一手房住戶:新生報名結束(2018年5月10日)後購房(房產證或購房協議)並於8月27日前入戶、入住。

(2)二手房住戶:在2018年5月10日至8月27日前辦齊交易手續(以領取房產證為准)併入戶、入住。

(3)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雖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佔用;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同時擁有其他不完全房產,由房產權屬佔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所在地統籌安排學位。

(4)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即便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佔用。

(5)借住或租住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借住或租住在國有房產或父母單位公房,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房產證、房屋使用證明(無償借住或有償租用證明)和居住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實際居住地消費單據,如水電費、煤氣費、固定電話費等)。

(6)租住私人房產或非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租賃手續完備並於2018年5月5日前租住且租期至少到2021年8月31日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7)拆遷戶: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市房管局認可的2018年5月5日前簽訂的天河區轄內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對錄取結果有疑問,請直接致電學校詢查。

新生註冊

6月16日,公辦小學新生註冊。家長帶穗籍生按學校要求到學校辦理註冊手續。

補報名

8月27日、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到招生報名地段學校遞交補報名申請。所需資料與5月19日-21日現場審核所需資料相同。

關於穗籍殘疾適齡兒童

(一)輕度殘疾、生活可以自理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資料審核及學位分配辦法與普通穗籍生一致。

(二)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啟明學校、啟聰學校報名入讀。

(三)具有天河區戶籍的中重度智力殘疾適齡兒童,請家長于5月19日—21日帶齊資料(所需資料與普通穗籍生相同,另外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智商檢測證明)、攜同孩子到天河區啟慧學校報名。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

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所列物件並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監護人實際居住在我區的非穗籍生,請家長于5月19日—21日帶齊證明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對口招生報名地段學校遞交申請材料,學校審核通過並公示無異議後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6月16日前受理學校會電話通知家長學位統籌結果並告知註冊時間和相關要求。

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

符合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條件的學生,須按《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申請工作指引》要求,6月1日9:00—6月4日16:00登陸“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系統”(網址: http://36.7.172.105:7007/gzth/ )填報入學志願。

6月7日,登錄“積分入學系統”和“天河門戶網站”查看公辦小學學位分配結果。6月11日,登錄“積分入學系統”和“天河門戶網站”查看公辦小學學位補錄名單及民辦小學學位分配結果。

普通借讀生

不符合以上(一)(二)款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鑒於我區公辦學位非常緊張,建議回戶籍地就讀或選擇到經審批開辦的民辦學校就讀。申請民辦學校學位的,請家長于2018年5月16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行網上報名,民辦小學錄取工作完成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其他事項

(一)家長必須對所提供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經查實提供虛假材料的,將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收齊報名材料後,學校會安排教師上門家訪核實實際居住地情況,請家長予以支援配合。

(三)已讀過一年級的學生不能重新報讀,一旦發現,將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承擔。

(四)請家長務必于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為孩子進行網上報名。穗籍生如果延遲報名,將影響對口入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非穗籍生如果不在網上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將不予錄取。

(五)請家長按時備齊全部材料前往相應學校審核,材料不齊會影響錄取。

(六)為了節省您的寶貴時間,建議家長先在天河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thnet.gov.cn/)瞭解有關招生工作資訊。

(七)請家長按時為孩子辦理註冊手續。已被學校錄取、無故不按時註冊、校方已通過電話催促,三天內仍不註冊的,視為放棄該學位。

(八)2018年7月1日前未收到學校的錄取告知(含書面通知、網上通知、短信通知等),視為不被錄取。家長對錄取結果如有異議,請於7月10日前到申請的學校瞭解具體情況,過期學校不再受理。

(九)如果家長對學校招生工作有建議或意見,可以向校長反映,若校長的解釋或解決辦法仍無法讓您滿意,可以尋求下列幫助:

天河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諮詢電話:38622798,38622522;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1室

天河區成教辦(民辦小學招生),諮詢電話:38622792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2室

天河區教育局投訴電話:38622508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5室

白雲區

入學程式

2018年,全市公、民辦小學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1.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地段生報讀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再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

2.具有本市戶籍人戶不一致適齡兒童,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再根據唯一實際居住地統籌安排學位。

3.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可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

4.實際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的適齡兒童于5月23-24日到各教育指導中心提供申請材料。

5.符合條件的白雲區重點企業員工子女按照各教育指導中心的要求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審核資料時間

1.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5日-5月10日

2.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16日-5月20日

3.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時間:

5月19日-5月21日(星期六、日、一)

4.民辦小學的資料審核時間請留意各民辦學校的告示。

入學登記辦法

1.入學年齡: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指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資料審核:2018年5月19日-5月21日三天內,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按照網上預約時間段到學校進行資料審核,各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在白雲區資訊網公佈。

< p="">3.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到各教育指導中心申請。符合條件者,按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學位。

4.符合條件的白雲區重點企業員工子女於2018年5月9-10號到各教育指導中心現場審核資料。按各教育指導中心要求報名登記。

5.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積分入學申請登記辦法,具體見《廣州市白雲區積分入學實施辦法》和《廣州市白雲區積分入學時間安排表》。

6.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到我區的各民辦學校申請入學。

入學注意事項

1.在報名前請務必瞭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屬的社區居委等。

2.沒有按時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統一在8月27-28日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完成網上報名及現場資料審核,補報名登記的適齡兒童由學校報所屬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3.小孩報名時暫時還未辦理身份證的,可用居民戶口薄小孩的證件號碼進行網上公辦小學的報名。屆時至學校遞交資料,如未有身份證,請及時到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可先遞交身份證辦理回執,留後再補。延緩入學辦理戶籍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交各教育指導中心加具審核意見,並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白雲區戶籍的特殊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1.經康復訓練已可以回歸主流的輕度智力殘疾兒童、肢體殘疾兒童、自閉症兒童等,可以到所屬地段小學申請隨班就讀。

2.有自理和學習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兒童,可到特殊教育學校--雲翔學校申請學位。

地址:白雲區太和鎮龍歸龍興西路77號

諮詢電話:86043480 、86040373

3.失明、重度弱視的殘疾兒童可到廣州市啟明學校申請學位。

4.聾啞兒童可到廣州市啟聰學校申請學位。

5.腦癱兒童可到廣州康復實驗學校申請學位。

6.自閉症兒童可到廣州市康納學校申請學位。

黃埔區

番禺區

花都區

入學程式

全市公辦小學招生仍實行網上報名。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當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登記生效後,于當年5月第三周的週六起連續3天,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遞交補報名申請。

花都區保障符合條件的

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實施細則

增城區

入學程式

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1、公辦小學入學程式。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18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網上報名登記有效後,於5月19日至21日(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公辦小學審核、並報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5月31日前,鎮街小學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複審和確認,直屬小學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複審和確認,同時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6月9日前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完成轄區公辦小學的錄取工作,並於6月9日向適齡兒童的家長派發錄取通知書。6月16日進行公辦小學新生註冊。

資料審核時,須帶如下證件、證明材料:

(1)戶口名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名簿(原件、影本);

(2)有效居住證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證明、拆遷協定、經鎮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原件、影本),其中提供房產證明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50%以上(含50%)份額;

適齡兒童及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確無房產的,才允許以祖輩房產或租賃合同為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為簡化辦事流程,方便群眾辦事,家長不需要查冊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由鎮街教學指導中心或報名學校通過報名系統或到區房管部門核實適齡兒童及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無房產);已租賃給他人居住的房產,租賃期內不為房產業主安排該房產學區的學位。

(3)計劃生育服務證(根據衛計部門要求進行查驗、登記);

(4)兒童預防接種證(根據衛計部門要求進行查驗);

(5)符合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政策性照顧學生,還需按要求,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影本)和證明材料(原件)。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8月27日至28日向戶口所在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並提交報名資料,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可根據剩餘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元。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無需網上報名,於2018 年5月5日至10日,提交證明材料到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進行現場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無異議的,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的通知》(增府辦規〔2018〕1號)要求,通過計算積分的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具體辦法由區來穗局、區教育局另行制定,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要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及來穗人員子女學位數劃定入讀公辦學位的積分分數線,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符合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或不服從教育部門學位安排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選擇報讀我區的民辦學校。

2、民辦小學入學程式。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16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報讀民辦學校。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擬報名的民辦小學現場提出申請,民辦小學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

民辦小學於5月22日至6月30日錄取學生, 6月12日至14日,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第二次開放,錄取人數少於招生計畫的民辦小學可以於7月7日至7月9日進行第一次補錄。民辦小學於7月10日至7月11日接受新生註冊報到,並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科和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註冊結束後,招生人數少於招生計畫的民辦小學可以於8月25日至8月26日進行第2次補錄。

招生地段

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在3公里以內(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

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劃定後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因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無法完全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報區政府審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提前一年進行公示;對本鎮街公辦小學招生地段進行少量微調的,應由區政府批准,並於4月5日前公示。

所有公辦小學必須按劃定的地段招生。

安排學位

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具有廣州市戶籍“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可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細則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制定。

特長生招生

除廣州市教育局審定的少兒體校可招收體育特長生外,其他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體育、藝術及其他項目的特長生或將適齡兒童特長與入學掛鉤。

從化區

招生對象

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及以上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報名指引

1、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

(1)網上報名。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報名”。或手機關注“廣州數位教育城”報名,微信號:gzszjyc。

(2)資料審核。5月19至21日,帶備兒童戶口本、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效居住證明(租賃房屋的提供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及醫院驗印蓋章的預防接種證到指定學校現場資料審核。

2、非廣州市戶籍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1)申請積分入學。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至當年8月31日止)的來穗人員,于4月23日—5月22日到我區各鎮街來穗中心提出申請,詳情請登錄從化區人民政府官網(網址:http://www.conghua.gov.cn/)查看申請指南。

(2)報讀民辦小學。有意到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5月16—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 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報名”。或手機關注“廣州數位教育城”報名,微信號:gzszjyc。

南沙區

招生入學時間

學位安排

公辦學校學位安排

(一)小學部分

1.公辦小學學位分配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適齡兒童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之一的,符合“人戶一致”的標準:

(1)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協定、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位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房產100%份額;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共同擁有該房產100%份額;

(2)適齡兒童隨祖父母同戶同住三年以上,適齡兒童所居住房產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在本市無房產;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根據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範圍,按適齡兒童戶籍地所屬公辦小學對口安排入讀。如對口公辦小學學位不足,則優先錄取住宅單元現無小孩在該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適齡兒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條件按購房(自建房)時間(以房產登記查冊表上的登記為准)先後順序進行錄取,錄滿為止。

(1)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2)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南沙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該住宅單元無對口小學1–5年級就讀學生,持房屋所在地來穗中心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在戶籍區無房產,且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的適齡兒童;

(4)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

(5)對於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由於排序靠後而未能被對口小學錄取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以市教育局發佈的排程為准,下同)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適齡兒童。

3.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單元應為住宅性質,不含公寓、商鋪、車庫等。

4.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

(二)初中部分

1.具有南沙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含外區、外市返區生)按照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範圍對口直升學生戶籍地所屬公辦初中學校。

如對口公辦初中學校學位不足,則優先錄取住宅單元現無小孩在該對口初中就讀7–8年級的適齡兒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條件按購房(自建房)時間(以房產登記查冊表上的登記為准)先後順序進行錄取,錄滿為止;未能被對口初中錄取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適齡少年,由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轄區內公辦學位。

2.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且具有南沙區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籍區升學。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少年在戶籍區無房產,且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由區招考辦或畢業學校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為其統籌安排轄區內公辦學位。

3.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少年,在7月31日前,到區招考辦或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導中心遞交報名材料,由材料接收單位統籌安排轄區內公辦學位。

招生程式

(一)公辦小學招生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兒童年齡超過7周歲(含7周歲)申請入學,由區招考辦或戶口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

1.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當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公辦小學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

2.登記生效後,于當年5月第三周的週六起連續3天,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逾期不報名的,視作放棄公辦小學學位;如有本區戶籍的,由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無本區戶籍的,須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3.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在市教育局規定的公辦小學現場審核期,向居住地附近學校遞交報名材料,學校初審後錄入報名系統(遞交材料所指定的學校並非最終入讀學校,最終入讀學校由學校和教育局審核後確定)。

4.經公辦小學審核、區招考辦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從當年6月30日起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5.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

(二)公辦初中學校招生

1.符合條件的南沙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公辦小學于小學畢業考試結束後下一周的週三統一報名。區招考辦審核後,統籌安排。

2.具有南沙區戶籍在戶籍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回戶籍地段內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7月31日前到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名簿、加蓋現就讀學校公章的“學生基本情況表”(由就讀學校登錄“廣州市學籍管理系統”列印)。對符合條件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者,可按具有南沙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同等方式安排升學。因特殊情況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報名申請。

(三)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實行自主報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公告須向區招考辦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佈。需要報讀南沙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5月16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民辦小學報名系統” (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錄取結果由招生學校直接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民辦小學招生工作完成時間為當年8月31日。民辦初中學校于當年4月30日之後方可公佈本校當年的招生方案,不得發佈虛假招生簡章、廣告等資訊。需要報讀南沙區民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小學畢業考試結束後下一周的週五起登錄“廣州市民辦初中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和招生工作於10天內完成。報名人數多於招生計畫數的民辦學校,可採取面談等方式招生。民辦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錄取工作,學生預錄名單、正式錄取名單適時通過招生學校網站等管道公佈。

(四)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廣州市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和《廣州市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方案的補充通知》執行。

實習編輯 | 陳夢瑩

來源 | 南方+、南沙區教育網

同戶同住,由對口小學接收。適齡兒童與父母的戶籍搭在祖輩家,但適齡兒童的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由房產或其他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4.隨非直系親屬住戶:居住在適齡兒童非直系親屬的房產,該居住地為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兒童父母沒有單位分房、自購房、租房等),人戶一致,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5.租住戶: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租住越秀區轄內的房屋,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

(1)父母為承租人並具有越秀戶籍的適齡兒童:

① 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產權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戶一致並能提供相關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沒有在越秀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學生,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內另有房產或報名時在同一住宅單元已有學生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②適齡兒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2)父母為承租人並具有廣州市內其他區戶籍(不含越秀區)的適齡兒童:

2018年4月30日(含2018年4月30日)前對手續完備的租住戶,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以登記備案單位審核時間為准),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承租人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2018年4月30日後在越秀區租住私人房屋(含新租和續租)的,需提供截止到當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在該地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登記備案證明(以登記備案單位審核時間為准)。且該住宅單元五年內沒有小孩在越秀區小學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6.集體戶:適齡兒童及父或母均屬廣州市越秀區集體戶並實際居住在本區,集體戶口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應到實際居住地申請入學,學位安排辦法視情況參照以上1-5類執行。

7.拆遷戶:根據拆遷協定內容由拆遷方提供居住地或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並實際在我區轄內居住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拆遷協議和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凡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的學生均視為接收學校的地段生。

錄取辦法及註冊時間

(一)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分配學位,學位分配通知書於6月9日由家長到登記學校或指定學校領取。

(二)新生註冊時間于6月16日進行,屆時家長持學位分配通知書到錄取學校辦理註冊手續。

(三)對5月21日前沒有辦理登記手續又符合我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四)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適齡兒童,在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進行補登記,由家長攜帶適齡兒童和所需的證明材料到區教育局統一辦理。

學校可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時間及地點

個別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可在服務範圍學校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提供現場網報的服務時間由各小學自行安排。

荔灣區

入學程式

2018年,全市公、民辦小學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1、具有本區戶籍報讀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再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

2、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可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

3、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的適齡兒童于5月20日直接到學校現場提供材料報名登記並審核。

網上報名時間和審核資料時間

1、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5日-5月10日

2、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16日-5月20日

適齡兒童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在此時間段內前往地段小學或所報讀的民辦學校現場提出申請,各公、民辦小學在此時間段內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網上報名協助。

3、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時間:

5月19日-5月21日(星期六、日、一)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民辦小學的資料審核時間請留意各民辦學校的告示。

入學登記辦法

(一)入學年齡: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指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辦理入學資料審核的地點、需帶備的證明材料:

具有本區戶籍的,報讀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提交後,於5月19日-5月21日三天內,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按照地段學校的指引帶齊證明材料攜小孩到地段學校進行審核,各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分別在荔灣區各公辦小學與社區居委會公佈欄公佈,同時在荔灣區政府網(http://www.lw.gov.cn)、荔灣教育資訊網(http://www.gzlwedu.org.cn)公佈,需帶備證明材料如下:

1.戶口名簿;

2.房產資料: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與戶口名簿同址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定;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記備案證明,所租房屋應為本人唯一居住地,無需提供房屋查詢情況(報名系統聯網自動查詢);

拆遷戶的:需提供有關拆遷協議;

3.兒童計畫免疫證;

4.兒童身份證。

(三)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入學申請登記辦法

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在對應服務地段學校登記報名。符合條件者,按區教育局安排對應地段的學校對口入學。

(四)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申請登記辦法

已申請積分入學的: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根據《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荔府辦〔2017〕9號)要求,今年積分制入學相關安排已於3月16日在荔灣政府網站和荔灣教育資訊網上公佈。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上報名系統從3月19-30日接受報名。通過預審、初審、複審等環節,4月30日—5月11日公示積分計算結果,5月16日將經公示確認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名單移交區教育局。5月17-18日申請人登陸“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填報志願。區教育局安排學位;5月22-23日申請人登陸網上申請系統確認錄取結果。5月28-30日申請人攜帶已安排學位的隨遷子女及以下材料到錄取小學報到:

1.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入學錄取書;

2.戶口名簿;

3.出生證;

4.父母身份證及適齡兒童身份證;

5.兒童計畫免疫證。

未申請積分入學的:可以到實際居住地附近的公辦學校申請剩餘學位,如果公辦學校沒有剩餘學位接收的,可到我區的各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入學登記注意事項

(一)在報名登記前請務必到社區居委會瞭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屬的社區居委及準備好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二)在報名登記前空掛戶籍者請將戶籍遷往實際居住地,並在實際居住地就近申請對口地段入學,對不符合人戶一致的空掛戶籍者一律在實際居住地統籌安排學位。

補辦報名登記手續時間、領取小學錄取通知書時間與註冊時間

(一)沒有按時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統一在8月27-28日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完成網上報名及現場資料審核,補報名登記的適齡兒童由學校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二)公辦小學領取錄取通知書時間為6月9日,領取錄取通知書的地點請留意各登記點學校的具體通知。

(三)新生註冊時間為:公辦小學6月16日

海珠區

天河區

關於穗籍普通適齡兒童(以下簡稱“穗籍生”)

網上報名

5月5日—10日: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穗籍生家長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

現場審核資料

5月19日—21日,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網上報名登記有效的穗籍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陪伴,在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須帶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影本一份):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或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居民戶口名簿。2.有效居住證明。(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擁有完全房產的,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只擁有不完全房產的,提供房產證、一手房購房協定、宅基地證或集資房證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確無房產的,則須提供有效居住證明(祖輩房產證、拆遷協議、租期至少至2021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單位出具的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房產證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證明)。

派發錄取通知書

6月9日,公辦小學網上派發錄取通知書。請家長自行上網查詢錄取結果。

學位安排辦法如下

公辦小學學位按“一戶一學位”(雙胞胎、多胞胎及符合計劃生育二胎政策除外)進行分配,即一個住宅單元只能分配對口學校的一個學位,如果報名時學位已被佔用(即該住宅單元已有適齡兒童在對口學校在讀1—5年級的),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具體情況分以下幾類:

1.地段生:按地段對口入學。

(1)一手房住戶:適齡兒童父(母)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18

年5月10日前)購房(房產證明或購房協議)併入戶、入住,人戶一致。

(2)二手房住戶:在新生報名結束前(2018年5月10日前)已辦齊交易手續(以房產證登記時間為准)併入戶、入住,且人戶一致,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2.統籌生:解決地段生後,優先考慮安排地段對口學校入學。

(1)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

居住地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2)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且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該房屋學位未被佔用。

(3)拆遷戶:由拆遷辦安置並實際居住在我區轄內的拆遷戶子女(以拆遷協議提供的居住地為依據,可不與戶口地址一致,但必須具備廣州市戶籍)。

3.統籌生:統籌安排入學。

(1)一手房住戶:新生報名結束(2018年5月10日)後購房(房產證或購房協議)並於8月27日前入戶、入住。

(2)二手房住戶:在2018年5月10日至8月27日前辦齊交易手續(以領取房產證為准)併入戶、入住。

(3)不完全房產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擁有不完全房產的居住地雖是其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廣州市內沒有其他完全房產、不完全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佔用;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同時擁有其他不完全房產,由房產權屬佔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所在地統籌安排學位。

(4)隨祖輩居住戶:適齡兒童與父母一起和祖輩同戶同住,即便父母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但該房屋學位已被佔用。

(5)借住或租住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借住或租住在國有房產或父母單位公房,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國有房產或單位公房房產證、房屋使用證明(無償借住或有償租用證明)和居住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實際居住地消費單據,如水電費、煤氣費、固定電話費等)。

(6)租住私人房產或非單位公房: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租賃手續完備並於2018年5月5日前租住且租期至少到2021年8月31日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7)拆遷戶:領取拆遷補貼自行解決住地的臨遷戶子女,能提供市房管局認可的2018年5月5日前簽訂的天河區轄內有效租賃合同,經核實確認現住址為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對錄取結果有疑問,請直接致電學校詢查。

新生註冊

6月16日,公辦小學新生註冊。家長帶穗籍生按學校要求到學校辦理註冊手續。

補報名

8月27日、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到招生報名地段學校遞交補報名申請。所需資料與5月19日-21日現場審核所需資料相同。

關於穗籍殘疾適齡兒童

(一)輕度殘疾、生活可以自理的適齡兒童,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資料審核及學位分配辦法與普通穗籍生一致。

(二)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啟明學校、啟聰學校報名入讀。

(三)具有天河區戶籍的中重度智力殘疾適齡兒童,請家長于5月19日—21日帶齊資料(所需資料與普通穗籍生相同,另外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智商檢測證明)、攜同孩子到天河區啟慧學校報名。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

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所列物件並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監護人實際居住在我區的非穗籍生,請家長于5月19日—21日帶齊證明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對口招生報名地段學校遞交申請材料,學校審核通過並公示無異議後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6月16日前受理學校會電話通知家長學位統籌結果並告知註冊時間和相關要求。

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

符合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條件的學生,須按《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申請工作指引》要求,6月1日9:00—6月4日16:00登陸“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系統”(網址: http://36.7.172.105:7007/gzth/ )填報入學志願。

6月7日,登錄“積分入學系統”和“天河門戶網站”查看公辦小學學位分配結果。6月11日,登錄“積分入學系統”和“天河門戶網站”查看公辦小學學位補錄名單及民辦小學學位分配結果。

普通借讀生

不符合以上(一)(二)款條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鑒於我區公辦學位非常緊張,建議回戶籍地就讀或選擇到經審批開辦的民辦學校就讀。申請民辦學校學位的,請家長于2018年5月16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行網上報名,民辦小學錄取工作完成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其他事項

(一)家長必須對所提供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經查實提供虛假材料的,將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收齊報名材料後,學校會安排教師上門家訪核實實際居住地情況,請家長予以支援配合。

(三)已讀過一年級的學生不能重新報讀,一旦發現,將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承擔。

(四)請家長務必于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為孩子進行網上報名。穗籍生如果延遲報名,將影響對口入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非穗籍生如果不在網上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將不予錄取。

(五)請家長按時備齊全部材料前往相應學校審核,材料不齊會影響錄取。

(六)為了節省您的寶貴時間,建議家長先在天河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thnet.gov.cn/)瞭解有關招生工作資訊。

(七)請家長按時為孩子辦理註冊手續。已被學校錄取、無故不按時註冊、校方已通過電話催促,三天內仍不註冊的,視為放棄該學位。

(八)2018年7月1日前未收到學校的錄取告知(含書面通知、網上通知、短信通知等),視為不被錄取。家長對錄取結果如有異議,請於7月10日前到申請的學校瞭解具體情況,過期學校不再受理。

(九)如果家長對學校招生工作有建議或意見,可以向校長反映,若校長的解釋或解決辦法仍無法讓您滿意,可以尋求下列幫助:

天河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諮詢電話:38622798,38622522;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1室

天河區成教辦(民辦小學招生),諮詢電話:38622792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2室

天河區教育局投訴電話:38622508 ;地址:天河區天府路1號大院4號樓2005室

白雲區

入學程式

2018年,全市公、民辦小學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報名。

1.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地段生報讀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再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

2.具有本市戶籍人戶不一致適齡兒童,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再根據唯一實際居住地統籌安排學位。

3.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可登錄“廣州市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網上登錄報名。

4.實際居住在本區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的適齡兒童于5月23-24日到各教育指導中心提供申請材料。

5.符合條件的白雲區重點企業員工子女按照各教育指導中心的要求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審核資料時間

1.公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5日-5月10日

2.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時間:5月16日-5月20日

3.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時間:

5月19日-5月21日(星期六、日、一)

4.民辦小學的資料審核時間請留意各民辦學校的告示。

入學登記辦法

1.入學年齡: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指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資料審核:2018年5月19日-5月21日三天內,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按照網上預約時間段到學校進行資料審核,各小學的招生服務地段在白雲區資訊網公佈。

< p="">3.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適齡兒童,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到各教育指導中心申請。符合條件者,按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學位。

4.符合條件的白雲區重點企業員工子女於2018年5月9-10號到各教育指導中心現場審核資料。按各教育指導中心要求報名登記。

5.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積分入學申請登記辦法,具體見《廣州市白雲區積分入學實施辦法》和《廣州市白雲區積分入學時間安排表》。

6.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到我區的各民辦學校申請入學。

入學注意事項

1.在報名前請務必瞭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屬的社區居委等。

2.沒有按時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統一在8月27-28日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完成網上報名及現場資料審核,補報名登記的適齡兒童由學校報所屬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

3.小孩報名時暫時還未辦理身份證的,可用居民戶口薄小孩的證件號碼進行網上公辦小學的報名。屆時至學校遞交資料,如未有身份證,請及時到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可先遞交身份證辦理回執,留後再補。延緩入學辦理戶籍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交各教育指導中心加具審核意見,並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白雲區戶籍的特殊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1.經康復訓練已可以回歸主流的輕度智力殘疾兒童、肢體殘疾兒童、自閉症兒童等,可以到所屬地段小學申請隨班就讀。

2.有自理和學習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兒童,可到特殊教育學校--雲翔學校申請學位。

地址:白雲區太和鎮龍歸龍興西路77號

諮詢電話:86043480 、86040373

3.失明、重度弱視的殘疾兒童可到廣州市啟明學校申請學位。

4.聾啞兒童可到廣州市啟聰學校申請學位。

5.腦癱兒童可到廣州康復實驗學校申請學位。

6.自閉症兒童可到廣州市康納學校申請學位。

黃埔區

番禺區

花都區

入學程式

全市公辦小學招生仍實行網上報名。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當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登記生效後,于當年5月第三周的週六起連續3天,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相關區教育行政部門遞交補報名申請。

花都區保障符合條件的

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的實施細則

增城區

入學程式

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1、公辦小學入學程式。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18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網上報名登記有效後,於5月19日至21日(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公辦小學審核、並報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5月31日前,鎮街小學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複審和確認,直屬小學將審核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複審和確認,同時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6月9日前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完成轄區公辦小學的錄取工作,並於6月9日向適齡兒童的家長派發錄取通知書。6月16日進行公辦小學新生註冊。

資料審核時,須帶如下證件、證明材料:

(1)戶口名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名簿(原件、影本);

(2)有效居住證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證明、拆遷協定、經鎮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原件、影本),其中提供房產證明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50%以上(含50%)份額;

適齡兒童及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確無房產的,才允許以祖輩房產或租賃合同為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為簡化辦事流程,方便群眾辦事,家長不需要查冊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由鎮街教學指導中心或報名學校通過報名系統或到區房管部門核實適齡兒童及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無房產);已租賃給他人居住的房產,租賃期內不為房產業主安排該房產學區的學位。

(3)計劃生育服務證(根據衛計部門要求進行查驗、登記);

(4)兒童預防接種證(根據衛計部門要求進行查驗);

(5)符合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政策性照顧學生,還需按要求,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影本)和證明材料(原件)。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8月27日至28日向戶口所在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並提交報名資料,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可根據剩餘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元。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無需網上報名,於2018 年5月5日至10日,提交證明材料到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進行現場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無異議的,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的通知》(增府辦規〔2018〕1號)要求,通過計算積分的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具體辦法由區來穗局、區教育局另行制定,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要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及來穗人員子女學位數劃定入讀公辦學位的積分分數線,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符合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或不服從教育部門學位安排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選擇報讀我區的民辦學校。

2、民辦小學入學程式。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16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報讀民辦學校。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擬報名的民辦小學現場提出申請,民辦小學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

民辦小學於5月22日至6月30日錄取學生, 6月12日至14日,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第二次開放,錄取人數少於招生計畫的民辦小學可以於7月7日至7月9日進行第一次補錄。民辦小學於7月10日至7月11日接受新生註冊報到,並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民辦教育科和鎮街教學指導中心。註冊結束後,招生人數少於招生計畫的民辦小學可以於8月25日至8月26日進行第2次補錄。

招生地段

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在3公里以內(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

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劃定後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因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無法完全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報區政府審定、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提前一年進行公示;對本鎮街公辦小學招生地段進行少量微調的,應由區政府批准,並於4月5日前公示。

所有公辦小學必須按劃定的地段招生。

安排學位

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具有廣州市戶籍“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可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細則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制定。

特長生招生

除廣州市教育局審定的少兒體校可招收體育特長生外,其他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體育、藝術及其他項目的特長生或將適齡兒童特長與入學掛鉤。

從化區

招生對象

截至2018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及以上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報名指引

1、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

(1)網上報名。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進入“公辦小學報名”。或手機關注“廣州數位教育城”報名,微信號:gzszjyc。

(2)資料審核。5月19至21日,帶備兒童戶口本、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有效居住證明(租賃房屋的提供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及醫院驗印蓋章的預防接種證到指定學校現場資料審核。

2、非廣州市戶籍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1)申請積分入學。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至當年8月31日止)的來穗人員,于4月23日—5月22日到我區各鎮街來穗中心提出申請,詳情請登錄從化區人民政府官網(網址:http://www.conghua.gov.cn/)查看申請指南。

(2)報讀民辦小學。有意到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5月16—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 http://zs.gzeducms.cn/)進入“民辦小學報名”。或手機關注“廣州數位教育城”報名,微信號:gzszjyc。

南沙區

招生入學時間

學位安排

公辦學校學位安排

(一)小學部分

1.公辦小學學位分配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適齡兒童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之一的,符合“人戶一致”的標準:

(1)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協定、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位址一致,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房產100%份額;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共同擁有該房產100%份額;

(2)適齡兒童隨祖父母同戶同住三年以上,適齡兒童所居住房產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在本市無房產;

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根據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範圍,按適齡兒童戶籍地所屬公辦小學對口安排入讀。如對口公辦小學學位不足,則優先錄取住宅單元現無小孩在該對口小學就讀1–5年級的適齡兒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條件按購房(自建房)時間(以房產登記查冊表上的登記為准)先後順序進行錄取,錄滿為止。

(1)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

(2)具有南沙區戶籍,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南沙區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該住宅單元無對口小學1–5年級就讀學生,持房屋所在地來穗中心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適齡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兒童在戶籍區無房產,且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的適齡兒童;

(4)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

(5)對於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但由於排序靠後而未能被對口小學錄取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以市教育局發佈的排程為准,下同)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適齡兒童。

3.以上招生地段所涉住宅單元應為住宅性質,不含公寓、商鋪、車庫等。

4.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區接受義務教育。

(二)初中部分

1.具有南沙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含外區、外市返區生)按照區教育局劃定的招生範圍對口直升學生戶籍地所屬公辦初中學校。

如對口公辦初中學校學位不足,則優先錄取住宅單元現無小孩在該對口初中就讀7–8年級的適齡兒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同等條件按購房(自建房)時間(以房產登記查冊表上的登記為准)先後順序進行錄取,錄滿為止;未能被對口初中錄取或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名手續的適齡少年,由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轄區內公辦學位。

2.具有廣州市非南沙區戶籍且具有南沙區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籍區升學。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適齡少年在戶籍區無房產,且在南沙區擁有合法房產作為唯一實際居住地由區招考辦或畢業學校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為其統籌安排轄區內公辦學位。

3.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少年,在7月31日前,到區招考辦或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導中心遞交報名材料,由材料接收單位統籌安排轄區內公辦學位。

招生程式

(一)公辦小學招生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兒童年齡超過7周歲(含7周歲)申請入學,由區招考辦或戶口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

1.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當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公辦小學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

2.登記生效後,于當年5月第三周的週六起連續3天,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逾期不報名的,視作放棄公辦小學學位;如有本區戶籍的,由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學位;無本區戶籍的,須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3.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在市教育局規定的公辦小學現場審核期,向居住地附近學校遞交報名材料,學校初審後錄入報名系統(遞交材料所指定的學校並非最終入讀學校,最終入讀學校由學校和教育局審核後確定)。

4.經公辦小學審核、區招考辦確認後,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從當年6月30日起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5.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

(二)公辦初中學校招生

1.符合條件的南沙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公辦小學于小學畢業考試結束後下一周的週三統一報名。區招考辦審核後,統籌安排。

2.具有南沙區戶籍在戶籍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回戶籍地段內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7月31日前到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名簿、加蓋現就讀學校公章的“學生基本情況表”(由就讀學校登錄“廣州市學籍管理系統”列印)。對符合條件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者,可按具有南沙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同等方式安排升學。因特殊情況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區招考辦或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報名申請。

(三)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實行自主報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公告須向區招考辦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佈。需要報讀南沙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5月16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民辦小學報名系統” (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錄取結果由招生學校直接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民辦小學招生工作完成時間為當年8月31日。民辦初中學校于當年4月30日之後方可公佈本校當年的招生方案,不得發佈虛假招生簡章、廣告等資訊。需要報讀南沙區民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小學畢業考試結束後下一周的週五起登錄“廣州市民辦初中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資訊,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和招生工作於10天內完成。報名人數多於招生計畫數的民辦學校,可採取面談等方式招生。民辦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錄取工作,學生預錄名單、正式錄取名單適時通過招生學校網站等管道公佈。

(四)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廣州市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方案》和《廣州市南沙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實施方案的補充通知》執行。

實習編輯 | 陳夢瑩

來源 | 南方+、南沙區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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