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水事違法案件多發期, 為加強水工程保護管理, 水政大隊在水行政執法工作中堅持做到“四到位”, 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 確保汛前水行政執法工作取得實效, 有力地維護良好的水事管理秩序。
一是宣傳到位。 在日常執法工作中隨時隨地向沿河沿庫村莊和城市居民聚集區, 多形式、全方位宣傳《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 增強保護水工程的自覺性。
二是巡查到位。 按照“大隊重點巡查、中隊日常巡查”的工作要求, 堅持巡查與專項執法活動相結合, 落實巡查制度,
三是跟蹤到位。 針對擬在河道建設的涉河專案, 加強與相關科室部門和建設單位的聯繫, 做好專案稽查工作, 加大涉河建設專案跟蹤力度, 嚴防違法亂建影響河道行洪安全行為的發生。
四是查處到位。 加強水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提高執法辦案能力, 規範執法行為, 使其在處理水事違法案件上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打擊, 確保水工程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