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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無訟——斜杠律師的新玩“法”

要離婚?分家產?上法庭?有異議!

怎麼辦?別急, 看家事糾紛的化解的一條新途徑:由律師調解員以中立協力廠商的身份為當事人厘清法律關係,

針對性地提出解決辦法。

為什麼要開發新途徑?

當然是為了讓群眾能更好地

化解家事糾紛

《關於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探討了律師開展調解工作的4種模式, 包括在法院、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律師協會和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工作室, 律師調解員作為中立協力廠商主持調解, 協助糾紛各方當事人通過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我省4個地市作為試點單位已經開始試水。

沒錯, 基層法官也非常期待

律師調解員的加入

廬陽區蔣法官

“家事案件能通過調解結案是最理想的, 一紙判決有時並不能把問題解決掉。 ”家事糾紛不僅僅是夫妻兩個人的事情, 一旦牽涉到離婚財產分割, 有可能兩個家庭都會捲進來, 有些當事人不能理性控制情緒, 甚至在法院上演“全武行”。

有一起離婚案件, 男女雙方家庭來了20多人, 案件正在庭審時, 雙方家人因為意見分歧在庭外產生了肢體衝突。 還有的當事人敏感多疑, 對法官的中立性持懷疑態度。 若有律師能夠以中立的調解員身份介入進來, 發揮他們具備法律知識的優勢, 和法官相互配合, 從法、情、理等方面進行調解, 那效果肯定不錯。

包河區邱法官:

我們去年辦理了家事案件1000餘件, 一審調解率接近40%, 這個數字為啥不高呢, 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目前基層法官普遍面臨案多人少的現實壓力情況下, 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做調解。

下一步

咱們將著手協商建立起律師調解員

參與家事糾紛化解機制

我們期待“家和”無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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