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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疑似撞死兒子兇手 大馬華裔求翻33年前舊案

劉女士

中國僑網4月27日電 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 馬來西亞一名華裔婦女劉女士(72歲)當地時間26日在行動党法律顧問雷爾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指其大兒子在33年前無故被人開車撞死, 雖然有關案件有被帶上法庭, 但該名嫌犯卻在較後被釋放, 但不代表無罪(簡稱DNAA)。

詢及為何在33年後才出來為兒子討回公道, 劉女士說, 是她朋友看見候選人的名字與當年嫌犯的名字相似, 才會尋求行動黨協助。

“這個候選人很像當初撞死我兒子的人, 因此我前來尋求行動黨協助, 為孩子討回公道。 ”

根據死者父親在當年致函吉打州務大臣的信函中指出, 事情是發生於1985年4月9日, 在日得拉的Taman Bahagia, 當時嫌犯與其對面鄰居發生爭執, 嫌犯警告鄰居不可踏出家門, 否則會開車撞對方, 但當時其兒子是在鄰居家前與鄰居聊天。

信函中指, 其兒子較後與鄰居到油站聊天, 有一輛車子駛向他們,

其兒子立即跳上友人的摩托逃走, 但有關車子仍窮追不捨。

信中寫, 有關車子撞上兒子乘坐的摩托, 導致摩托翻覆, 車上的人下車使用鐵棍毆打兒子, 導致兒子受重傷, 兒子被送往阿羅士打醫院時, 仍能說話, 他說對方在沒有鳴笛情況下撞他, 以及用鐵棍打他。 其兒子是在1985年4月11日下午過世。

劉女士說, 他們曾在1995年、1997年及2000年致函州務大臣協助, 但不曾尋求政黨協助。

劉女士在記者會上出示, 其丈夫寫給州務大臣的信, 以及手寫信。

另一方面, 記者聯絡不上劉女士所指的候選人。

雷爾說, 他擬在週五(27日)致函總檢察屬告知此事, 並促請警方重新開檔調查, 以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帶上庭。

他也說, 當初嫌犯會被釋放但不代表無罪,

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主要證人沒出庭供證。

雷爾說, 重新開檔的案件並沒有時效性, 他舉例在雙溪大年發生的刑事案, 有嫌犯逃到澳大利亞長達10年後, 最終還是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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