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由西安市雁塔區法院與陝西省西安市漢唐公證處共同組建的省首家訴訟與公證調解服務中心調解了一起民事糾紛案件,
並開出西安市首張調解中心《聲明書》。
公證參與調解不僅化解了當事人的爭端,
而且保證了調解結果的合法性,
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
提高了糾紛解決效率,
為爭議各方解決糾紛探索出了一條新途徑。
楊小姐和蘭先生是一層樓上兩家單位的員工。
2月5日一早,
楊小姐在上班途中經過公用過道時,
蘭先生突然開門不小心撞倒楊小姐致其受傷。
楊小姐要求賠償5000元,
而蘭先生卻認為撞一下就要這麼多錢,
太不合理。
雙方經各自用人單位多次調解,
無法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
隨即,
楊小姐將蘭先生訴至雁塔法院,
並自願選擇訴前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案件轉交雁塔法院與漢唐公證處共同組建的訴訟與公證調解服務中心處理。
調解當日,
雙方均邀請家屬、朋友“助陣”,
現場氣氛劍拔弩張。
人民調解員李勇強和公證員宋軍飛與當事人積極溝通、耐心疏導,
經過兩次調解,
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定並當場支付了賠償金。
為了避免日後雙方再次產生糾紛,
原被告雙方自願聲明“賠償到位,
雙方再無任何糾紛”,
並共同向漢唐公證處申請對該《聲明書》進行公證。
作為當事人之一的楊小姐表示:“以前都是在法院打官司,
現在通過訴訟與公證調解服務中心就能快速解決,
並有一個滿意的結局,
對於老百姓來說,
既客觀公正又很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