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最恐怖的刑法莫過於淩遲了, 淩遲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的具五刑, 但一直到了五代時期淩遲才被當成正式的刑罰, 此後有的朝代認為太殘酷廢棄不用, 不過淩遲這種刑罰仍舊一路流傳下來, 到了明朝, 朱元璋認為只有用重刑才能治理好國家, 所以淩遲被進一步擴大使用範圍。
明朝的淩遲又稱為“寸碟”,
普通百姓更喜歡稱其為“千刀萬剮”,
一般都是從四肢開始割,
只要劊子手技藝高超,
一般都要割上千刀才能犯人才會斷氣,
淩遲時極其痛苦,
所以在大明之前,
淩遲一般不用,
除非真是犯了滔天大罪。
明朝淩遲的罪名有四個, “謀反大逆”“謀殺祖父母”“殺一家三人”以及“采生折割”。 雖然只有這四個罪名, 不過大明的皇帝很喜歡淩遲這種酷刑, 有時候臣子根本沒犯啥死罪, 只是惹了皇帝不高興, 就可能會遭到剮刑, 所以大明的淩遲刑大多不依據律法施行。
但是這四個罪名之中, 只要犯了“采生折割”這個罪, 就必定會被淩遲, 而且無論主犯從犯, 一律酷刑伺候, 那麼“采生折割”是個什麼罪呢?
簡單通俗地說就是故意致使兒童殘疾, 我們都知道封建時期的中國是很迷信的, 有很多人信奉巫術,
到了明清時期, 信奉巫術和煉丹的人已經很少了, 可此時“采生折割”這種罪依舊有很多人在犯,
所以在明清時期, 只要有人故意傷害兒童, 必定會受到淩遲, 朱棣就十分恨這些虐待兒童的人, 一旦被抓到會株連九族, 到了清朝, 對犯“采生折割”的人的處罰就更加清楚了, 因為直接被寫到了律法之上, 凡是犯了此罪的人, 罪犯必須淩遲處死, 家產全部沒收用來賠償受害者, 而罪犯的妻子、父母全部都會被流放兩千里之外。
這是極其嚴格的, 嘉慶皇帝就曾處理過這麼一個案子, 罪犯已經七十多歲, 可嘉慶依舊不放過。
這個罪犯叫張良璧, 安徽人, 他五十多歲的時候就開始沉迷於一種巫術, 認為吸食女嬰的骨髓就能夠延年益壽, 讓嘉慶皇帝十分生氣的是, 這個張良璧從嘉慶元年就開始幹這種齷齪的勾當, 可是一直幹了16年, 殘害了16名女嬰, 都沒有被當地官員給處罰。
一直到了嘉慶16年,當地百姓將這個人告到了禦史處,嘉慶才知曉了這麼惡劣的案件,立馬讓安徽巡撫錢楷查辦此案。
錢楷很快就查清了,這個張良璧十六年的時間裡殘害了16名女童,使11名女童斃命,其餘五人殘疾,不過錢楷並沒有判他淩遲處死,錢楷認為這個案件沒有“采生折割人”那麼嚴重,於是只是判張良璧斬立決,嘉慶皇帝知道後大怒。
首先在錢楷的地方發生了這麼大的案子,而且連續16年,他都沒有處理,如今皇帝讓他處理,他還故意判輕,這就是在故意包庇,於是皇帝親自審判,罰張良璧淩遲。
嘉慶皇帝此時又想到張良璧已經70歲了,如果等到各種程式下來他可能就因為害怕淩遲自殺在牢中了,於是嘉慶命人加急通知錢楷立即將兇犯張良璧淩遲處死,以平眾怒,最終大快人心,張良璧的錢財也全部被分給了受害者家屬,此外錢楷也接受了審查,因為皇帝認為他可能有被賄賂的嫌疑。
對於虐童案,我認為淩遲並不過分,特別是在古代,如果沒有酷刑,這種惡人將得不到懲治。
都沒有被當地官員給處罰。一直到了嘉慶16年,當地百姓將這個人告到了禦史處,嘉慶才知曉了這麼惡劣的案件,立馬讓安徽巡撫錢楷查辦此案。
錢楷很快就查清了,這個張良璧十六年的時間裡殘害了16名女童,使11名女童斃命,其餘五人殘疾,不過錢楷並沒有判他淩遲處死,錢楷認為這個案件沒有“采生折割人”那麼嚴重,於是只是判張良璧斬立決,嘉慶皇帝知道後大怒。
首先在錢楷的地方發生了這麼大的案子,而且連續16年,他都沒有處理,如今皇帝讓他處理,他還故意判輕,這就是在故意包庇,於是皇帝親自審判,罰張良璧淩遲。
嘉慶皇帝此時又想到張良璧已經70歲了,如果等到各種程式下來他可能就因為害怕淩遲自殺在牢中了,於是嘉慶命人加急通知錢楷立即將兇犯張良璧淩遲處死,以平眾怒,最終大快人心,張良璧的錢財也全部被分給了受害者家屬,此外錢楷也接受了審查,因為皇帝認為他可能有被賄賂的嫌疑。
對於虐童案,我認為淩遲並不過分,特別是在古代,如果沒有酷刑,這種惡人將得不到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