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土地改革和確權最後階段的到來, 農村房產證也該陸續發放了。 2018年作為土地確權的結束之年, 農村的土地證和農村房屋證、宅基地證等也會逐步發到農民群眾手中。 這也使得農民關於土地權的相關權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房子對於現代人來說, 就是一個生活的保障, 不管身處何方總是希望能夠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的。 想要擁有房子的所有權, 就會牽扯到房產證。 但是對於以下三類農民來說, 不但拿不到相關證書, 甚至還可能會遭受嚴重處罰!
1、存在一戶多宅的農村家庭
宅基地一戶一宅原則, 也表明了一戶只能在一處宅基地上建房。 如果一個農民工家庭擁有多處宅基地, 那按照法律規定也只能認定一處, 其餘的不會發放房產證。
2、非村集體中的成員
3、不合法建設的
隨著農村城鎮化的加快, 以及農村建房者的增多, 宅基地數量明顯不能滿足農村建房的需要, 因此就會有人選擇將農業用地轉換為宅基地, 進行房子的建設, 這不僅破壞了耕地資源, 同時也是違法的。
固然說, 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是非常可貴的, 但也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式和要求進行建設, 切不可踩在法律的邊緣進行房屋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