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低保戶資訊被盜用 虛報個稅險被停保

廣州日報訊 昨日, 廣州市地稅局稽查局召開2018年虛假申報個人所得稅情況通報暨整改處理大會, 這是近五年來市地稅局開展的規模最大、範圍最廣的個人所得稅虛假申報專項整治行動。

“個稅虛假申報已嚴重影響低收入人群的生計, 有低保戶因為企業虛假申報未能按時領取低保金, 直接導致檢舉人無法辦理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請, 無法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社保部門要求退回已領取的失業救濟金。 ”市地稅稽查人員向記者介紹, 今年初, 一位50多歲的低保戶劉女士(化名)投訴稱, 她丈夫生病、小孩殘疾,

一家三口就靠低保金生活, 但最近一次領取低保金時, 卻被告知因為其有個稅申報、在別處有所得, 低保資格被取消。 經過稅務部門的調查, 發現其是因為被盜用個人資訊虛假申報個稅, 後來劉女士恢復了低保資格。 盜用資訊的企業也得到了應有的處罰。

據介紹, 今年第一季度, 廣州地稅已受理利用他人身份資訊虛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檢舉案件160余宗。 據悉, 在這160多宗投訴中, 有約四成是來自低保戶等低收入群體的投訴, 還有的來自於在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自行申報期間、發現自己資訊被盜取的納稅人。

企業虛假申報個稅將被嚴懲

據悉, 企業盜用自然人身份資訊虛假申報個稅將受到嚴懲。 其中, 虛假申報但未導致稅款少繳的,

依照征管法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 並處最高罰款五萬元。

而虛假申報並導致稅款少繳的,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少繳的稅款、滯納金, 並處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盜用資訊進行虛假申報的企業, 一經查處, 按情節輕重給予納稅信用評價扣分, 其中如果屬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 )〉的公告》(2015年第40號)第三章第二十條情形之一的, 直接評價為D級。

個人資訊被用於虛假申報或導致多繳稅

個人身份資訊被盜取進行個稅虛假申報, 可能導致自然人增加申報或繳稅義務。 如會導致自然人符合“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情形,

負有自行辦理納稅申報, 合併計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帶來未履行申報義務的法律責任。 也可能導致該自然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各項應納稅所得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以上, 由此導致該自然人將被認定為有於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年所得12萬元納稅申報的義務, 並被要求承擔未履行申報義務的法律後果。

另一種是因存在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 部分享有政策性補貼、政府性津貼的人群相應的資格有可能被取消。

市民可通過微信“城市服務”、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微信公眾號“微辦稅”、辦稅服務廳自助終端查詢自己的個稅申報情況。 如發現被虛假申報, 可第一時間通過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的稅費違法行為檢舉欄目進行檢舉。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