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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竟成自家水龍頭了!私人擅自使用屬違法行為

圖說:市民擰開消火栓接水 網友供圖

新民晚報訊眾所周知, 消火栓是撲救火災的重要消防設施之一。 近日, 有網友爆料稱, 位於市中心的淮海中路上,

竟有人擰開人行道上的一隻消火栓, 直接用塑膠桶接水。 而根據《上海市消火栓管理辦法》, 擅自使用消火栓是違法行為。

擰開消火栓往桶裡放水

記者從該網友拍攝的照片上看到, 一名女子站在馬路旁, 將一隻位於上街沿的消火栓打開後, 直接用塑膠桶接水取用。 一旁的柏油馬路已經被水沾濕了一大片。

近日, 記者輾轉聯繫到了該網友。 據網友透露, 4月22日下午月4時55分許, 途徑淮海中路時, 看見幾個人推著一輛平板車, 停在上街沿旁。 “當時, 他們把消防栓側面的蓋子打開後, 朝桶裡放水。 ”

該網友將這一幕上傳至網路後, 馬上引來了其他網友“圍觀”, 質疑聲同樣不斷。 有網友直言, 私自取用消火栓, 是違法行為,

當事人的行為應當被禁止, 並予以處罰;也有網友表示, 如確實急需用水, 應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另有網友稱, 站在馬路上取水, 對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來說, 也極不負責。

擅自使用消火栓違法

記者隨後致電上海市供水熱線。 一名工作人員答覆稱, 私人擅自使用路邊的消火栓是違法行為, 如經查實, 相關部門可予以處理。

記者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後發現, 《上海市消火栓管理辦法》第八條中明確規定, 消火栓專供滅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訓練使用, 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九條中規定, 因綠化、市容環衛、建築施工等原因確需臨時使用市政消火栓或者居民住宅區室外消火栓的, 使用單位應當向供水企業辦理自來水使用手續,

取得消火栓臨時使用證明後, 方可使用, 並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未辦理臨時使用手續擅自使用消火栓的, 或者違反臨時使用消火栓要求的, 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予以警告, 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未辦理臨時使用手續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 應當向供水企業補繳5倍以上10倍以下的供水水費。

市供水熱線工作人員表示, 市民如果發現類似擅自使用消火栓的行為, 可撥打上海市供水熱線962740反映情況, 相關部門會在第一時間派專人前往現場核實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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