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繼歡者, 廣東海豐人也。 年未弱冠, 與同儕偷渡至香港。 初為劉鑾雄電扇廠工人, 日薪四十港幣。 當是時, 工人要加薪而罷工, 繼歡不與。 後工廠遷址, 繼歡辭職。 爾後雖有進廠, 皆日淺。 繼歡好賭, 以欠債巨, 遂事搶劫。
西元一九八四年十月, 繼歡與匪持械劫珠寶店, 一日內連劫尖沙嘴景福珠寶金行及中環迪生表行, 獲贓甚巨。 警方知繼歡急於銷贓, 於是偽為買家, 以情報科警長李光明攜二十四萬港元,
繼歡獲刑十六年。 服刑於赤柱監獄。 一九八九年八月四日, 繼歡訛稱腹痛, 許往瑪麗醫院檢查。 時僅二懲教員在側。 繼歡忽稱內急, 既入廁, 尋得二玻璃瓶, 去底, 而後雙手各執以嚇懲教員, 旋疾出醫院大門。 當此時, 有客車在門口。 繼歡登車, 挾其子為質, 迫司機開車。 途中又脫司機之衣服及鞋, 換車逃逸。 自此無音訊。
越二年, 繼歡重出江湖。 一九九一年六月九日, 繼歡偕四匪, 各持AK-47自動步槍及手槍, 著防彈衣, 先於銅鑼灣劫得一客車, 旋奔觀塘物華街, 連劫五間珠寶金行, 凡費時十分鐘矣。 未幾, 員警至, 雙方交火, 繼歡且戰且退, 逃逸。 所劫珠寶達千萬錢。
一九九三年一月六日, 繼歡偕匪又劫旺角彌敦道謝瑞麟金行。 繼歡與員警交火, 有孕婦中流彈亡, 繼歡逸。 時有市民影其槍戰。 所劫珠寶凡三百余萬錢。 不逾三日, 繼歡複偕七匪劫大埔道兩間金行,
繼歡遂為頭號通緝犯, 員警懸紅一百萬通緝。 警方亦增戒備及裝備。 香港緝捕既緊, 繼歡潛逃大陸, 改名換姓, 經營生意。
當是時, 大盜張子強入獄, 得識繼歡同夥陳智浩。 未幾, 子強無罪釋放。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三日, 繼歡偕二匪攜槍械、炸藥潛回香港, 欲與子強圖巨賈李公嘉誠之長子澤钜。 既登西環, 不期與三巡警遇。 繼歡不欲開火, 曰:“吾與汝皆有槍。 汝等勿開槍, 吾亦不開, 設若未見也。 ”言罷乃行。 有警周效良俟繼歡行, 連開四槍, 繼歡下身中彈見擒, 自此半身不遂。 餘二匪逸。
繼歡見判三十六年。 越十日, 其爪牙與子強共謀得澤钜。 子強得贖金十億又三千八百萬錢, 與繼歡七千五百萬錢。
子強欲救繼歡, 思以炸藥炸監獄。 子強往大陸購炸藥, 於東莞厚街被捕, 未幾見判極刑。
子強死,繼歡震驚!遂思從良。
二零零三年,繼歡婚於監獄。越明年,皈依基督教。
二零一零年,繼歡回信基督教雜誌《天使心》,凡五頁,言從賊經歷。自言雖事搶劫,終未殺一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繼歡以肺癌逝於瑪麗醫院。享年五十有六。
子強死,繼歡震驚!遂思從良。
二零零三年,繼歡婚於監獄。越明年,皈依基督教。
二零一零年,繼歡回信基督教雜誌《天使心》,凡五頁,言從賊經歷。自言雖事搶劫,終未殺一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繼歡以肺癌逝於瑪麗醫院。享年五十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