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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品店未經授權銷售“喜羊羊”等卡通形象商品被告上法庭

4月26日是第十八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 為進一步擴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力度, 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 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智慧財產權侵權典型案例。

據介紹, 2017年, 清遠兩級法院共審結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227件, 同比上升225%;結案標的金額1.2億元, 是2016年的12倍。

未經授權銷售“喜羊羊”等卡通形象商品

廣東某文化傳播公司通過受讓取得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主角造型“灰太狼”、“紅太狼”、“美羊羊”、“喜羊羊”等卡通形象美術作品的著作權。 2017年1月11日, 在公證人員現場監督下, 該公司的工作人員來到清遠某日用品店,

發現其售賣的玩具及文具中分別使用了“灰太狼”、“紅太狼”、“美羊羊”、“喜羊羊”等卡通形象美術作品。

法院表示, 動畫片《喜羊羊與灰太狼》是優秀的國產動畫片之一, 深受公眾的喜愛。 被告清遠某日用品店未經許可擅自銷售外觀造型與該動畫片的主要造型人物卡通形象相似的圖書、拼圖、文具等商品, 容易使相關公眾尤其是這些圖書、拼圖、文具等商品的主要消費者群———小朋友們從視覺上產生誤解, 認為兩者是同一卡通形象。 本案的判決, 讓侵權者付出了應有代價, 充分體現了司法審判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 維護和促進了文化產業經濟的發展。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曹菁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唐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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