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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掙錢時這3種“關係”要理好,不然你有事沒人負責,該吃虧了

各地的農村每年都有村民選擇離家進城找工作, 咱們作為外來者自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 像吃的、住的、用的等都需要我們自己去解決, 不能花太貴這樣年底該沒得剩了, 但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 我們與用工單位的溝通才是關鍵, 這3種務工關係咱們在打工時會遇到, 要事先處理好, 省得出事了沒人管。

一、退休老人繼續任職

我們正常的用工單位是不用退休老人的, 他們既然到了退休的年紀是不適合再從事勞動的, 但有的老人為補貼家用還是選擇繼續在從前的單位工作, 但這種情況下一般與其他的工人福利是不一樣的, 咱們要在上工之前和單位講好, 省得以後麻煩。

二、工傷賠償先談好

農工一般幹的工作都有一定的危險性, 我們即使是再想掙錢也要先考慮好後果, 與單位談好工傷的賠償, 簽好協議, 並且現在政府都要求給危險工種上保險的, 我們都得問清楚了, 若是真受了傷, 現辦是來不及的。

三、受誰雇傭得清楚

咱有的農戶是參加工程隊的, 也就是你受雇的是這個隊的頭頭, 有啥事都是找他負責的, 至於你們給幹活的人家、公司是工頭與其溝通的, 和你沒啥關係, 所以我們要是想找人簽合同關係要找工頭, 當然出事了也找他, 別認錯了人。

大家拋家舍業的就是想多掙點錢, 但前提是我們要理清好各種用工關係, 找對了負責人, 以後有啥事也好處理, 要不咱該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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