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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計程車車容車貌將要大變樣

呼和浩特:市區計程車開始年審

呼和浩特日報訊記者昨日瞭解到,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目前已經開始對市區計程車進行2018年年度審驗。

▲網路配圖 圖文無關

計程車年度審驗是對全市計程車車容車貌集中的核對總和糾正, 根據《呼和浩特市客運計程車管理條例》和《呼和浩特市客運市場綜合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 市區計程車2018年年度審驗對車輛的車容車貌提出了具體要求。

車內空間要求:座套實行藍色或綠色通套和白色半套。 藍色或綠色通套分A, B兩種類型, A類每月1日到15日, B類每月16日到31日, 半月一換;白色半套座套上印有星期數, 每日一換。 駕駛員不得擅自在座位、座套上加套任何飾物, 保持座套安裝整齊、無明顯污漬和破損。 腳墊整潔、無破損;車內工作臺、儀錶盤、計價器、車頂、車門扶手、車窗玻璃乾淨、明亮, 車內、底板無明顯灰塵、雜物;車門、車窗開閉自如,

座椅堅實穩固;車內和後備廂無雜物、異味, 後備廂應給乘客留有足夠的置物空間;防護網乾淨明亮、無鏽斑、無懸掛物等。

車內物品擺放要求:車內無未經許可的宣傳品、物品;

計價器安裝位置醒目、無私接物、能夠有效使用, 空車牌無退色;GPS終端、LED顯示幕和攝像頭穩固、有效;服務監督卡放置規定位置, 並同當班駕駛員一致;車輛張貼新印製“嚴禁吸煙”標誌於副駕駛工作臺, 要求完整、無歪斜;無私自安裝對講系統等設施。

車輛外觀要求:頂燈貼完好, 無退色、掉漆、缺字、破損, 全部更換標有公司名稱的頂燈貼;計程車監督電話醒目、清晰;車身不得張貼、懸掛與營運無關及規定以外的物品;車身無破損、掉漆、凹陷等;門標粘貼規定位置、無破損、歪斜、色膜遮蓋等;張貼新印製的價目表於車身兩側;車窗玻璃無破損、無色膜遮蓋;前風擋無過期粘貼標誌,

後風擋無舊、破損宣傳品;整車清潔、無汙物。

安全設施要求:配備安全有效的滅火器、反光三腳架。

此外, 要求計程車駕駛員配備統一樣式顏色的服裝。 駕駛員儀容儀錶規範大方, 舉止文明、態度和藹、用語禮貌。

另外, 對於年審當月到達報廢期的車輛及已辦理報廢的車輛, 另行安排時間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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