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水產品生產經營行為, 有效提升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水準, 根據農業部和省海洋與漁業局相關檔要求, 4月20日至25日, 越城區水政漁業執法局開展2018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本次整治行動主要以宣傳教育與執法查處相結合的方式展開。 結合現場以案說法的形式, 發放安全生產廣告標識、宣傳知識手冊70餘份。 同時, 對養殖企業(戶)進行水產養殖安全用藥方面指導, 明確農業部第2292號公告,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氯沙星4種獸藥已停止使用, 指導各養殖企業(戶)規範管理用藥倉庫,
下一步, 通過監督抽查、日常巡查等手段, 認真梳理分析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和隱患, 嚴厲打擊養殖及“三前”環節違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