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為加強出入境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 公安部於2017年1月29日發佈公告, 中國邊檢機關將在全國對外開放口岸對入境我國的14(含)至70(含)周歲外國人留存指紋, 持外交護照或有對等互惠安排等情形的外國人可免留指紋。 白雲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部署, 於2018年4月29日起在白雲國際機場全面開展入境外國人留存指紋工作。
4月29日, 白雲口岸正式開展入境外國人指紋留存工作, 在白雲機場國際航班到達通道設置了60台指紋自助留存設備。
小貼士
符合以下情形的入境外國人可免留指紋
●持外交護照、歐盟通行證等具有外交效力的出入境證件, 或持中國外交、禮遇簽證的人員, 但有對等安排的國家人員除外。
●根據雙邊協定或互惠安排, 互相給予免留指紋安排的人員。
●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 給予集中辦理入境手續便利的外國副部級(含)以上官員及其所率領的代表團成員。
●十指指紋均殘缺或十枚指紋均無法留存的人員。
●特殊情況下, 經公安部同意免予留存指紋的人員。
●24小時直接過境不離開機場的旅客, 可免於留存指紋, 請直接前往國際中轉櫃檯辦理轉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