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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貧政策細化 企業扶貧要做“領跑者”

近日, 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是衡量光伏項目經濟性的通用指標, LCOE既適合衡量集中地面電站、分散式專案的經濟性, 同樣也適用於衡量光伏扶貧電站, 能獲得更低LCOE的“領跑者”技術就是更適合扶貧專案的技術。

據楊立友介紹, 目前普通多晶元件的准入標準為元件轉換效率16%, 而“領跑者”標準為17%;普通單晶元件的准入標準為元件轉換效率16.8%, “領跑者”標準為17.8%。 “使用‘領跑者’元件可以有效提高單位面積的發電量或者減少土地的使用面積。 ”

在扶貧補貼方面, 《辦法》明確指出了光伏扶貧電站執行國家光伏扶貧價格政策,

不參與競價, 優先納入補貼名錄, 原則上次年一季度前發放到位。 莊英宏表示, 這讓參與扶貧專案的企業與扶貧戶心裡對於補貼日期都有了底。 我們相信, 在明確的細則下, 補貼在後期落實中會按時發放。

而在品質監管方面, 此次《辦法》指出, 對於驗收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的專案撤回計畫, 並給予通報。 這無疑表明國家對扶貧項目的品質下達了明文規定。 對此, 企業在扶貧專案的建設過程中, 為確保扶貧專案精准落地, 使出了渾身解數。

莊英宏表示, 為了扶貧專案精准落地, 企業應該首先對項目地進行仔細勘測, 設計出符合當地情況的專案方案;其次, 確保供應的元件符合“領跑者”技術要求,

並且保證品質的可靠性;建設中, 也應該採用有建設經驗的團隊, 以確保專案建設進程的順利實施。

楊立友表示, 此次出臺的《辦法》為光伏扶貧電站的品質提供了保障, 既能滿足建設的電站規模符合外送標準, 又能保障光伏扶貧電站電量的消納、補貼的及時獲取, 產權完全歸村集體所有, 所有收入全部用於扶貧, 能更有效地緩解貧困, 提高貧困戶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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