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國家對原民辦教師養老有什麼政策?

我們的民辦教師這一稱呼, 很多年輕人可能不清楚了。 那是我們在2000年之前存在的一批的教師了。

我跟父母提起民辦教師的時候, 他們直接說, 民辦教師不是掙工分的嗎?

實際上國家於1992年之後, 就逐漸將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 1997-2000年, 更是將200多萬民辦教師逐批逐步的轉了140多萬為公辦教師, 基本消化了民辦教師問題。 但是仍有五六十萬民辦教師先後退出了教學崗位。

國家1992年也是建立了民辦教師離崗退養制度, 不過當時的標準很低。

2000年之後, 雖然沒了民辦教師, 可是一些城鎮地區為了彌補教師力量的不足,

又出現了代課教師。

為此, 2011年教育部、人社部、財政部、編辦, 聯合下發了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 要求對代課教師進行清退。 同時為代課教師補交養老和醫療保險, 並給予一次性補償。 這個文件中專門對以前的民辦教師也提出了有關處理意見。

主要就是要求將原先的民辦教師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險。 對於辭退沒有當時給一次性補償的, 進行補償。 對於離崗退養的教師, 國家要想辦法保證他們的生活水準。

後期, 各個省陸續出臺了相應的對民辦教師進行保障的方案。 大多數是在原先的教齡基礎上, 按照每年教齡, 每月增發一部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 河北、山東、青海都是一年教齡每月20元。 但是也有較低的省份, 黑龍江是每月10元, 陝西是每月8塊7。

對於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 青海省2017年出臺檔, 提升他們的離崗退養生活補助水準, 按照教齡20年到25年以上, 分別每月給予800到1600元的生活補貼。

所有省份都承諾, 將根據社會生活的水準變化, 不斷提升相應的補貼補助標準。

相信隨著國家財政力量的不斷充裕, 對於這些不再增加的民辦教師, 政府會給予更高的補助的。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