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們的退休待遇計算公式, 我們的退休待遇只會有三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能夠影響這些養老金高低的因素有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帳戶養老金餘額、退休年齡以及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辦法等。
基礎養老金
如果說我們的歷年平均繳費指數是1的話, 41年的繳費年限就可以領取41%的社會平均工資。
這個社會平均工資是退休上年度的, 跟斷不斷交沒有關係。
過渡性養老金一般大多數地方都是從1996年1月1日起建立的個人帳戶前的繳費時間, 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都是用來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
因此, 過渡性養老金的繳費年限為18年左右。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比例大多數是1%到1.4%之間。
一般來說, 18年繳費年限可以領取22%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主要跟退休時個人帳戶餘額和退休年齡決定的計發月數有關。
如果60歲退休, 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是139個月。
如果個人帳戶有42000元, 那麼我們每個月就能夠領取300元左右的個人帳戶養老金了。
如果退休時, 個人帳戶有84000元, 那麼就能領取600元。
因此, 如果我們的歷年繳費指數是1, 個人帳戶有42000元的話。
我們退休後第一個月就可以領取, 62%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加300元。
如果社平工資是5000元, 那麼我們就可以領取3400元左右的基本養老金。
就這樣了嗎?大家注意, 每年我們的基本養老金還是要往上漲的, 調整範圍就是每年1月1日前辦理了退休, 領取了退休待遇的人。
2018年的增長幅度是5%, 因此第二年就可以領取3570元左右, 而且一般來說工齡越長, 受到的增長退休待遇照顧就越大。
所以, 40多年工齡退休之後還是蠻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