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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崆峒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公開曝光一批飲酒、醉酒駕駛違法人員,切記喝酒不開車!

每起交通事故背後都有一個或多個交通違法行為

正是因為這些違法行為的存在

才會導致交通事故悲劇的發生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本期曝光台都有哪些飲酒、醉酒駕駛違法人員上榜了!

1

姓名:車永志

地點:廣成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定北路”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19日21時10分許, 車永志飲酒後駕駛甘LJ5291號小型轎車, 沿廣成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定北路”路段時, 被我隊巡邏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235mg/100ml

違法行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2

姓名:李欣哲

地點:廣成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定北路”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19日22時10分許, 李欣哲飲酒後駕駛甘LDD760號小型普通客車, 沿廣成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定北路”路段時, 被我隊巡邏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151.8mg/100ml

違法行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3

姓名:王玉斌

地點:崆峒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清秀賓館”門前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1日23時許,

王玉斌飲酒後駕駛甘LJ9140號二輪摩托車, 沿崆峒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清秀賓館”門前路段時, 將同方向行駛路某某駕駛的無牌“東風”型號壓縮垃圾車後尾杠碰撞, 致王玉斌受傷, 摩托車損壞, 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酒精含量:156mg/100ml

違法行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4

姓名:王某

地點:廣成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定北路”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19日22時50分許, 王某飲酒後駕駛甘L717XX號小型轎車沿廣成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定北路”路段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60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5

姓名:朱某某

地點:臨涇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定北社區”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19日21時20分許, 朱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P30XX號小型轎車沿臨涇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定北社區”路段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24.9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6

姓名:李某某

地點:臨涇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廣成路”附近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2日21時15分, 李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336XX號小型轎車, 沿臨涇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廣成路”附近路段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41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7

姓名:周某

地點:崆峒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紅峰廠”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9日21時30分許, 周某飲後駕駛甘LG78XX號小型轎車, 沿崆峒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紅峰廠”路段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29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8

姓名:何某某

地點:崆峒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紅峰廠”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9日22時10分許, 何某某飲酒後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甘LJ75XX號小型轎車, 沿崆峒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紅峰廠”路段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51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9

姓名:陳某某

地點: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

簡要案情:2018年3月14日23時40分許, 陳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S85XX號小型普通客車, 沿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64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0

姓名:樊某某

地點:崆峒區北門坡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

簡要案情:2018年3月14日23時55分許, 樊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0V0XX號小型轎車,

沿崆峒區北門坡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54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1

姓名:朱某某

地點:崆峒區臨涇路由西向東行駛

簡要案情:2018年3月14日22時30分許, 朱某某飲酒後駕駛陝AS53KXX號小型轎車, 沿崆峒區臨涇路由西向東行駛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65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2

姓名:徐某某

地點:崆峒區臨涇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崆峒區廣成學校門口附近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3日23時40分許, 徐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K84XX號小型轎車, 沿崆峒區臨涇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崆峒區廣成學校門口附近路段時, 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52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3

姓名:海某

地點:崆峒區廣成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崆峒區廣成橋附近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4日01時00分許,海某飲酒後駕駛甘LDD4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區廣成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崆峒區廣成橋附近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57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4

姓名:羅某

地點: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5日22時20分許,羅某飲酒後駕駛甘LP08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71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5

姓名:黃某某

地點:崆峒區定北路柳湖書院門口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4日21時許,黃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K74XX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崆峒區定北路柳湖書院門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69.2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6

姓名:劉某某

地點: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附近路段時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5日22時35分,劉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Z03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附近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47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7

姓名:胡某某

地點:崆峒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涼市圖書館附近時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3日23時,胡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379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涼市圖書館附近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29 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8

姓名:段某某

地點:崆峒區北門坡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前路段時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1日23時10分許,段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J60XX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崆峒區北門坡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前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68.8 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崆峒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提示廣大駕駛人酒駕的處罰標準及危害

1、飲酒駕駛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處罰標準: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3、酒駕的危害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刹車及方向盤,導致事故的發生。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 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追求速度的快感,從而釀成悲劇。飲酒後易困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小編薦讀

13

姓名:海某

地點:崆峒區廣成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崆峒區廣成橋附近路段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4日01時00分許,海某飲酒後駕駛甘LDD4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區廣成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崆峒區廣成橋附近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57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4

姓名:羅某

地點: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5日22時20分許,羅某飲酒後駕駛甘LP08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71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5

姓名:黃某某

地點:崆峒區定北路柳湖書院門口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4日21時許,黃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K74XX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崆峒區定北路柳湖書院門口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69.2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6

姓名:劉某某

地點: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附近路段時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5日22時35分,劉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Z03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區定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口附近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47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7

姓名:胡某某

地點:崆峒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涼市圖書館附近時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3日23時,胡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379XX號小型轎車,沿崆峒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涼市圖書館附近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29 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18

姓名:段某某

地點:崆峒區北門坡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前路段時

簡要案情:2018年3月21日23時10分許,段某某飲酒後駕駛甘LJ60XX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崆峒區北門坡由北向南行駛至柳湖書院門前路段時,被我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

酒精含量:68.8 mg/100ml

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崆峒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提示廣大駕駛人酒駕的處罰標準及危害

1、飲酒駕駛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處罰標準: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3、酒駕的危害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刹車及方向盤,導致事故的發生。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 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追求速度的快感,從而釀成悲劇。飲酒後易困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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